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如何支付?根据法律规定,支付方式将按月或按日计算。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什么,怎样给,怎么规定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二、离婚后争取抚养权,都需要哪些条件,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争取抚养权的相应的条件都有1、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能争取到抚养权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三、离婚后再想要子女的抚养权,该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与对方协商,要回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更改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四、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有多少,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分情况而定1.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
五、离婚后的子女由谁抚养,可以优先考虑的情形包括哪些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六、离婚后,女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如果女方不要子女抚养权的,是要支付抚养费。
子女是双方的,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也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决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