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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如何认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52:20房产纠纷925
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如何认定?

一、承租人对租赁房有优先购买权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我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国合同法亦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实践中,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所以,房主出卖租赁房,一定要先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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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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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三、承租人的私有住宅有优先续租权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承租人依照法律规定是享有优先续租权的。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默认同意的,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续订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一、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提前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在享有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效力怎么进行确定
合同到期后仍在履行的视为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有效,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救济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性是法定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因出租人出卖出租物超出了租赁物范围而改变,只要出卖房屋涵盖了租赁房屋部分,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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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四、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限制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限制主要为仅限于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以外的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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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五、问一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指的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六、如何确定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呢?

确定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并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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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未下来的房子如何快速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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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没有下来的房子如何快速卖掉 1、房屋买卖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过户。若是房屋买卖双方都同意在房产证下来再过户的话,这属于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的税费会比新房子多一些。因为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直接,可以及时进行过户,风险系数也比较低。2、还清贷款后卖出。首先,卖房者需要首先还清银行贷款;之后,卖房者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然后,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最后,在注销完成后,再由购买者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3、终止合同。如果交了首付款,还没有办按揭这时开发商还没有到房管局进行备案,那么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开发商那里进行办理合同的转让。然后开发商和买房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并将原来的购房合同收回,买方再将首付款付给买房即可。二、哪些房子不能办房产证,房产证办不下来怎么办 买房子时,房产证会影响到以后落户、贷款等,哪些房子不能办房产证?房产证办不下来怎么办呢?开发商角度,不能办理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项目。②未经立项批准的项目。③未取得规划审批的项目。④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⑤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押的。⑦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⑧土地、房屋等有关部门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购房者角度,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有:①购房者没有交纳相关税费。②没有提供房屋登记发证机关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③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证但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房产证办不下来怎么办?一般是以开发商违约交房时间长短给购房人一个选择,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不退房,开发商应该按日支付违约金;还有一种是购房者退房,开发商再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如果协商不成,一般都是通过诉讼来解决。具体提起诉讼时,依据每个购房者签订的具体合同为依据主张诉求。这些是一般情况,具体到每个购房者需要实际分析以及结合购房者有无过错来综合判断。在商品房的买卖合同里会有关于交房办证的权利义务条款。每一个业主的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超过了约定办证的期限,就需要承担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方式,维权就比较麻烦,因此要注意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开发商原因导致房产证办不下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解决带上合同等,找开发商协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2发律师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3提起诉讼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注: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三、房产证没有下来可以卖房子吗 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房子的买卖的1、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2、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3、双方都知道卖方没有房产证,却签订了一份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合同,这是一份无效合同。四、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子能买卖吗 如果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过户的。原因在于1、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二手房交易中,应遵循一般的流程,买卖双方要先形成合意,即达成一致意见,再办理过户。2、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3、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房人的利益将无法保障。...

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有哪些条件?

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有哪些条件?

一、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如何规定的条件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二、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三、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如何的办理条件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