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未婚怀孕可以起诉男方获得赔偿吗?

未婚怀孕可以起诉男方获得赔偿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51:36婚姻家庭772
未婚怀孕可以起诉男方获得赔偿吗?

一、未婚怀孕可以起诉男方获得赔偿吗

1、未婚怀孕的女方不一定可以起诉男方赔偿。如果女方仅凭未婚先孕,而不是以男方对自己还造成其它的损害,或者男方对女方还有其他违法侵权行为来要求男方赔偿自己的,法院不会予以支持,但是当孩子出生,女方作为孩子母亲可以要求男方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二、男方离婚我要孩子的抚养权,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可以
法律意见

1、抚养孩子是夫妇双方的义务,一般法院会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另一方出抚养费。

2、当然也有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比如说,夫妻双方都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协商为要孩子的自己抚养,不需要对方出钱。这样的协商结果法院也是认可的。

三、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方可以起诉吗

您好!关于“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方可以起诉吗”的回复如下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办法有两个,一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四、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男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问题回复如下首先,这个是民事案件,不支付抚养费不可能牵扯到刑事上去.离婚后,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估计法院也不会开庭审理,一般都是调解,教育对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服,仍不支付,就走开庭审理程序,不单单是抚养费,这官司打是铁赢的,对方还要付诉讼费,判决书出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判决下后对方还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那不拿钱也得拿了.

五、请教一下未婚先孕能要求男方赔偿吗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男女之间的恋爱,是自由发生的,也是出于双方自愿之前提产生。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心理创伤,从客观角度分析难以判断对错,也难以界定过错方与受害方。同时在法律上,也并无恋爱不成即是由于对方的侵害所造成之定论。因此,法律不承认恋爱关系中断时,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在我国民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也没有这方面的。
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

六、未婚生子分手男方孩子抚养费用可以起诉吗

1、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2、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3、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4、开庭审理;

5、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7、《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358.html

分享给朋友:

“未婚怀孕可以起诉男方获得赔偿吗?” 的相关文章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有何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有何规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应当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少分。二、你好请问起诉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三、婚前财产,没做财产公证,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没做财产公证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也不是必须要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一、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符合哪些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符合以下情形,法院会判决离婚(一)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四)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三、诉讼离婚具有哪些情形的,法院准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四、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一些呢 夫妻感情感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五、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诉讼离婚的,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一、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1、在父亲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因此如果您已经成年,具备劳动能力,一般会认定您对奶奶存在赡养义务。同样的,如您和母亲对奶奶尽了赡养义务,则将来具有继承权。二、赡养孙辈,孙辈有赡养孙辈的义务么 你好,很荣幸为您回答关于孙辈的赡养义务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1,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2,关于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遗嘱继承。引用法规[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7条三、孙子对爷爷有赡养的义务吗? 1,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2,关于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上便是孙子对爷爷有赡养义务吗的相关引用法规[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7条...

身份证行驶证能否查询车主是否贷款?

身份证行驶证能否查询车主是否贷款?

一、身份证行驶证是否可以查询车主是否贷款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当事人在居住地购车并上牌照的,需要交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等证件,具体积以,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上牌需要准备的资料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以及交强险保单(商业险可以上牌后再购买),北上广地区的好需要有购车指标证明。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前我们应该把身份证、暂住证(如果有)、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以及交强险保单各复印3份备用。  2、缴纳购置税购置税在购置税征稽处缴纳,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购车发票(报税联),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纳税申报表,如果是进口车辆还需提供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及复印件,商品检验单及复印件。只能使用银联卡交费,交费成功之后会有一个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二、身份证之前丢了,通过什么方式能查询自己身份证下有没有贷款 1、柜台查询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柜台查询仅限于本人查询。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军 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 证等。2、自助查询本人自助查询需要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自助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业务,仅限于本人办理,每天只能查询每个版本一次。自助查询机只能识别二代身份证,使用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可到柜台查询。3、商业银行网银查询如果持有北京银行的网上银行U盾,可以登录北京银行的网上银行申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三、没有身份证,可以用银行卡贷款吗 没有身份证,银行卡是不能贷款的。银行贷款也需要考虑到银行自己的资金安全。所以现在银行贷款都实行实名制。也就是说,在贷款的时候,身份证和银行卡应该跟本人相一致。否则是不能贷款的。这既是为了用户的资金安全,也是为了银行自身的资金安全。四、身份证能贷款吗? 需要用到身份证,但是不只需要身份证。  虽说身份证贷款所需要填写资料会相对比较少,但也是要认真完成的。  完成资料填写之后进行提交,写清楚借款的金额和借款用途等等。  一般来说现在大部分贷款都是线上审核,当天就会知道审核结果。如果是要人工审核,那么工作人员会在48小时之间给申请人电话沟通,如果材料真是,条件符合,贷款机构就会发出放款通知。  放款前肯定是要绑定本人的银行卡,贷款机构通过银行卡进行放款,如果是微信直接转账的,小编告诉你,这些都是不真实的,走正规渠道才是正确的。贷款注意事项  贷款最忌就是不认真对待资料的填写,不注意电话审核时的态度和沟通,很容易到手的钞票就没有了。所以,贷款前明确自己的贷款用途和金额需求,这样既能让你的贷款手到擒来也能给贷款机构留下好的印象。五、派出所可以查无证驾驶吗?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派出所可以查无证驾驶吗我问题。不可以。只有交通警察可以,其他的不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六、该如何查自己的身份证,没有贷款。 可以查个人征信情况截止目前,中国人民个人征信可以通过两个渠道查询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前往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窗口提供身份证办理打印个人征信记录;二、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手机号配合身份证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提交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申请,通常72小时内手机会收到征信中心发送的查询码。再次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登录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输入手机短信的查询码即可查阅个人征信资料,在页面最下面可以D文档下载保存。...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法律依据在哪里?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法律依据在哪里?

一、离婚后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何办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手续需要根据当地户籍所在地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办理,去之前最好是先电话咨询一下,以免材料不全不能办理,这样就会白跑一趟,尤其是住在外地的朋友一定要事先咨询清楚。二、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 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 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1、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 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引用法规[1]《户口登记条例》 第10条[2]《户口登记条例》 第13条和第19条[3]《户口登记条例》 第10条[4]《户口登记条例》 第19条三、离婚后没有迁户口身份证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移 1、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迁移手续等,亦可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四、没有户口本,可以办理离婚的手续吗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户口本去办理。没有户口本,可以离婚,需要完成以下手续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五、办理离婚手续,女方没有户口本可以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不能,户口本是必需手续,没有户口本可以持户籍证明办理。还需要(一)本人的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

离婚诉讼需要多久?什么时候才能到法院立案?

离婚诉讼需要多久?什么时候才能到法院立案?

一、起诉离婚要多久,多长时间能到法院立案 您好,关于“起诉离婚要多久,多长时间能到法院立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离婚的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3个月内能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时间则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则可能会更长。《中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161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引用法规[1]《中民事诉讼法》 第149条[2]《中民事诉讼法》 第161条二、起诉离婚,到法院起诉需要多久时 在实践中离婚所需时间的长短会因个案情况不同或离婚方式而异,协议离婚在证照、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也许不到一小时就能搞定。但是如果是诉讼离婚或先谈判、后诉讼离婚的情况,时间就难以确定了。通常来说一个简单普通的离婚案件法院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一般从法院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的时间为3个月,但是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离婚案件,法院一般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当然以上所说的审限都是在案件没有特殊情况可以很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倘若案件进展不顺利,遇到对方逃避离婚传票无法送达或需要鉴定等这样那样的情况的话,具体的时间就只能应案而定了。如果遇到无法协议离婚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又未能判离的案件,想要离婚一方的当事人就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此起诉,而诉讼离婚的时间又要重新计算。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三、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法院开庭多长时间 一般3到6个月。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法院可以受理了就开庭,庭审之后当庭宣判,也可能拖到审限快届满才开庭,诉讼法只能对大的环节设定时限,不可能细化到何时开庭。开庭审理一般一次,如果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或当事人申请再次开庭(以上两种均应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批准)或合议庭认为应当再次开庭的情形,才会再次开庭审理,当然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简易程序一般转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建议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在审理期间,如果证据复杂、众多,可以单独进行质证。另如财产评估、鉴定等不计算审限内,如当事人双方就财产问题争执大,可就离婚问题先行裁判,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如果被告方经传唤未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