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纠纷 > 老人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老人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法律咨询网2023-06-27 00:52:41房产纠纷1775
老人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一、老人的房产要过户给子女有什么方式

老人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1.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办理过户。

3.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正常。 继承过户是以上三种方式之中最省钱的方式,特别是在房产证变更登记五年之后转让的,可以不收取营业税。而买卖过户则是需要用最多钱的方式。

二、老人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怎么办房产证

1、老人房子过户给子女办理房产证手续如下
将老人的房产转让给子女,可以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或与子女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然后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三、老人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方式

老人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房屋买卖过户
老人和子女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合同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二、继承房屋过户
继承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继承人准备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自己的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其次,前往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然后,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缴纳完成之后便可以办理房产过户了。
三、赠与房产过户
赠与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双方签订赠与书;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前往房管局进行登记;交纳税费,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四、老人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以下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过户子女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夫妻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这两种形式,过户手续有:

1.夫妻双方签署一份赠与确认协议书,夫妻双方约定将该房产赠与给子女。

2.赠与人和被赠与人一起到房管局签订关于房产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表明房产的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被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还要带上相关材料,例如该房产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等。

3.被赠与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确认协议书,去缴纳契税,并领取契证。

4.办理公证。

5.由被赠与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和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6.赠与人将房产交付给被赠与人。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3284.html

分享给朋友:

“老人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的相关文章

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一、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居住权人未经所有权人许可不能随意出租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二、出租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以及约定解除。协议解除,需要经过协商同意之后方可解除,还可以行使解除权以及在法院裁决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三、出租他人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未经所有权人授权,出租他人房屋,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2]《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3]《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四、个人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可以吗,有没有规定? 个人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是可以的,一般在房屋进行抵押之后,对于房子的所有权就不再归属于自己,不动产机构会在房产证上作他人项权证的登记,这样才能保障到抵押权人的利益。五、房屋出租人什么时候可解除合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屋出租人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都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合理期限不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法...

贷款买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贷款买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贷款买房时应当要注意什么 1、先查征信。一般情况下,买房签合同之前,开发商都会要求你先查一次征信,确定没问题之后才会进行后续的工作。2、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如果贷款批不下来,要看清楚购房者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看能不能和开发商协商不承担责任。3、多了解政策。二、买房子贷款时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买房子贷款要注意什么的问题,我觉得有房贷“六要六不要” 六要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您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更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站在市民的角度考虑,无疑市民拥有越多的选择权越好。 三、要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目前基本上有两种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方式,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的优点在于,借款人可以准确掌握每月的还款额,有计划地安排家庭的收支。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较适合于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以此减少利息支出的个人。 四、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近期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因为如果你的收入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你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款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就会使银行对你的信任度大大降低,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 五、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借款人提供给银行的地址准确,就能方便银行与您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遇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您就可在年初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调整利率通知。此外,特别提醒借款人注意的是,当您搬迁新居,一定要将新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及时告知贷款银行。 六、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而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六不要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三、贷款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资料,提供假资料的不仅会本次贷不到款还会影响以后的贷款;2、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3、办理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4、要选定最合适自己的还款方式。四、买房时做的贷款要注意什么 正常,一般来说,首期付款以后是在7--15个工作日内会给你办理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的相关事宜的。签订合同需注意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2、使用规范的合同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

房产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

房产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

一、房产预告登记的作用是有什么 1、房产预告登记的作用是阻挡他人物权。2、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3、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二、房屋预告登记的作用有什么 1、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2、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三、房屋他项权预告登记证是什么?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四、买了房子,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两者意思商品房已备案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商品房已预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二、两者区别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和预告登记制度是二个不同的制度。1、功能上的区别预告登记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不动产物权。预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不仅具有保护预购人的功能,还有助于建设行政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2、操作方法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是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一种商品房销售行为,无需双方另行约定。3、登记主体不同预告登记主体机关是房屋登记机构(唯一)。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主体灵活性较大,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等。五、房产预告登记可以更名吗,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进行房产预告登记后,通常可以更名。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更名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撤销预告登记,申请新的预告登记。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引用法规[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六、房产预告登记的作用主要是什么 1、房产预告登记的作用是阻挡他人物权。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需要了解的十件事!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需要了解的十件事!

一、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该怎样做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二、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能申请公租房吗 你好!关于你问到说有住房公积金能申请公租房吗我可以帮你简单回答一下一、有公积金的居民住房困难的家庭只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二、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引用法规[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条[2]《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3]《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三、买房贷款的钱都交到信用卡上了,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两张信用卡的钱都刷出来付购房首付,只要能按时、足额还款(包括最低还款或者分期),没有逾期记录,就不会对申请公积金货款有造成影响。各地区在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信用审核可能不完全一致,下面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为例进行说明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信用报告审核标准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连续24个月的信用记录,在此期间存在任何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还款连续拖欠3期(含)或累计拖欠6期(含)的,都将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准贷记卡连续24个月内,出现"1"和"2"标志,未出现"3"的,原则上不属于不良信用记录范围内。只要24个月以内的信用记录符合以上个人征信条件时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

公积金封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封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封存,怎么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条件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已经办理了离休或者退休手续提取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自住房或者偿还自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等,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1、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公积金用途证明等材料到用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上单位章2、拿着申请书和身份证,公积金用途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3、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资料后会审核个人信息以及资料的真实性,确定符合公积金提取要求,材料真实有效后让提取人提供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且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4、提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申请提取的金额划入到银行卡中,公积金提取完成。二、住房公积金封存是什么意思 1、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暂时中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其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状态。2、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劳动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三、住房公积金封存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方法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以上是住房公积金什么意思的回答...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解决方法,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解决方法,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三、房屋买卖合同有纠纷如何去办,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有纠纷,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可以申请调解、提起诉讼。在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情形下,还可以申请仲裁。具体如何解决,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1]《仲裁法》 第四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四、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法院如何处理应该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规定应该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问题。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了仲裁也已去仲裁。五、房屋买卖装修合同纠纷协商不了怎么办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怎么办呢?怎么解决呢?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这就是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怎么办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