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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40:59婚姻家庭715
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

一、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

想要推翻公证遗嘱的话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遗嘱的公证存在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遗嘱都可以被撤销(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四)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立的遗嘱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立的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行为,视为撤回所立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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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三、放弃遗嘱继承是否可撤销,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遗产执行分配前可以撤销。放弃遗产继承后反悔的,可在遗产正式执行分配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但是在遗产执行分配后,就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不能再次要求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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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除非是协议在还没有生效之前或者是财产在进行转移之前,那么是可以撤销赠予的,一旦协议生效的话,那么是没有办法再撤销的。一般离婚协议是在双方正式离婚的时候就会立即生效。二、你好,问一下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协议约定有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协议约定有效。离婚协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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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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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多少遗产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二、请问一下关于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应当如何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三、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非法定继承人也是能继承遗产的。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通过拟定遗嘱的方式,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四、遗产继承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般情况下,找不到遗产继承的继承人的,但确信是有不在的继承人,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预留不在者的份额,如果该继承人是失踪,那么利害关系人可以先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继承人失踪。然后分割遗产时失踪者的份额交其近亲属代管。继承开始后,首先是让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先继承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之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

婚姻中的彩礼钱能否要回?

婚姻中的彩礼钱能否要回?

一、彩礼花了十几万,婚后不合,彩礼钱还能要回吗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4、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6、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二、离婚时彩礼能要回来吗,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您好!关于“离婚时彩礼能要回来吗,彩礼钱能要回来吗”的回复如下具体看情况的,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三、没结婚但是有孩子还需要退彩礼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没有结婚但是有孩子的应该要退还彩礼,以为法律规定没有结婚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对于该非婚生子女,如果双方不能共同抚养,那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四、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有没有证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彩礼返还的条件为①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②双方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是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因此,只有在满足以上任一项条件的时候才会产生返还彩礼。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给付彩礼的话,要具体看给付的方式和,如是房产的话,可以到开发商处调取购买记录及流水等相关信息;如是存款的话,可以到银行调取流水;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一方给付了彩礼,而另一方也不承认的话,彩礼一般很难要回。五、彩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彩礼钱还要还吗 彩礼不是共同财产,假如离婚,是需要按比例退给男方的。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

在中国,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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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在我国包括哪些? 1、双方不了解,性格方面分歧无法预知,婚后内心空虚难免想寻求刺激,磨合时间长。2、违背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剥夺了婚姻自主的权利,造成感情危机3、剥夺了二人的婚姻自由。破坏了两个人的幸福。4、很多包办婚姻存在违背子女意愿的情况5、如果包办婚姻不幸福容易导致子女与父母的感情。二、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有哪些危害? 根据各人情况,如果夫妻俩同心同德共同努力培养感情,比自由恋爱还幸福有的是。如果夫妻俩背心离德即使自由恋爱也会变成仇人一般。危害1、双方不了解,性格方面分歧无法预知,婚后内心空虚难免想寻求刺激,磨合时间长。2、违背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剥夺了婚姻自主的权利,造成感情危机。三、包办婚姻有哪些 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者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即并非由结婚者来决定的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包办婚姻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应当严格禁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四、包办婚姻哪些意思有效吗 1、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不是基于自愿结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行为。包办婚姻无效,因为其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2、《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1]《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五、家里人包办婚姻怎么办 1、家里人包办婚姻的,自己可以不去领取结婚证,因为结婚证必须要当事人亲自到场,当事人不到场不可能领取到结婚证。2、父母胁迫自己结婚的,可以在胁迫结束之后的一年内起诉要求撤销婚姻。3、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引用法规[1]《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六、哪些是包办婚姻 1、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双方完全自愿结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建立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前购房,婚后还款,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法律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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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购房,婚后还款,离婚时该如何分割,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于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房屋,在分割时首先要区分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不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双方自行协商房产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房屋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则认定一方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款,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二、一方父母婚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婚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的房屋如果属于以下情况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二、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二、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后怎么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2、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三、房子婚前贷款买的,离婚以后女方可以分割吗 婚前财产女方不能参与分割。房屋是男方婚前财产的,当事人结婚之后,再离婚的,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房屋是男方在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四、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吗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没有还完的,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或者虽然登记了一方名字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则离婚时可以分割,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以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证仅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且另一方无法证明共同出资的,则离婚时不能分割,因为该房产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这一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五、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会进行财产分割吗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双方同居生活期间。第二,“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第三,“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六、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参与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