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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个人财产吗?法律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3:58:08房产纠纷1424
安置房是个人财产吗?法律有何规定?

一、根据规定安置房是个人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安置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在结婚期间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前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那么婚后拆迁的时候,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原所有权人所有。

二、如何赶走侵占房子的人房产证齐全,法律规定是什么

应该到法院起诉,对方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以不归公安机关管辖,非法侵占他人房产一般会被判处2年以上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可以并处罚金。

引用法规
[1]《刑法》 第270条

三、国有房产出租不招标合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房产出租需要进行招标,而且需要事先在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申请、审批之后才可以进行出租信息的公示。出租、出借的事项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核,以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引用法规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四、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五、关于房产法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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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原件征收房产税,是否需要征收房产税 征收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引用法规[1]《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2]《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二、房产税怎么征收,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三、在网上交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以及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去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而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3、注意事项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四、什么情况下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规定是什么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并不是对所有的房屋都征税,而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既然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3、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一般是从价计征或者从租计征; 4、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五、个人房产税应该怎么征收 1.从价计征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个人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一、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一、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必须按照约定按时缴纳。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二、不满意物业服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不满意物业服务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否则物业是可以起诉的。我国法律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三、物业费可以不交吗,不交怎么办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1、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四、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业主是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业主履行支付服务费业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引用法规[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五、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业主能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可以不交物业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引用法规[1]《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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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登记原则

农村房屋登记原则

一、农村房屋的登记原则是什么 农村房屋登记原则(一)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原则房屋产权实行登记原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屋他项权后,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无论房屋权属取得方式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都以房屋产权登记为要式法律行为,确认房屋权属归属。(二)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房屋作为一种不动产,它依附于土地而存在。房屋可以作为私有财产归个人所有。我国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个人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在进行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时,必须将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权利人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行为。转移登记主要是因房屋所有权的主体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登记行为。二、农村宅基地不允许盖房子吗,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建房,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法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有以下规定1、宅基地使用权仅指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2、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3、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以出卖、赠与、入股、联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三、农村宅基地可以办理行政许可证吗,农村宅基地审批行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无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以上是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望采纳。四、农村户口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宅基地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在农村没有宅基地的人是不能够进行申请宅基地,如果不是农村户口,那么就可以进行申请,一般申请宅基地是因为自己现有住宅不够住,而其他子女后代需要进行居住,那么对方就可以向当地的村委会来进行申请宅基地。五、农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怎么办? 一、为什么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1、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房产证和土地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拥有该屋的所有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2、年限久的单位集资房,土地是属于单位的,所以只有房产证。3、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没有土地证4、新买的房子土地还在开发商那里没有分割。上面的就是房子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