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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补偿款在离婚中的分割依据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3:44:42婚姻家庭713
耕地补偿款在离婚中的分割依据

一、你好问一下,针对于离婚时占地补偿款的分割的依据有哪些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二、我想请教一下离婚时的债务承担规定离婚时债务承担怎么规定

最高院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是明确和强调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三、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分配,就是简单的离婚,请律师需要多少钱

离婚起诉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在5000元到1万元不等。
(一)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1、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的律师费用。
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前期律师办案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二)法院离婚官司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房屋过户费用怎么算离婚后房子过户费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五、公司征地补偿款要交契税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款是不用进行缴纳契税的。由于国家有明确规定,如果是进行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和转让出让才需要进行缴纳契税,而如果是政府将土地进行征收,获得了征收款,是不需要缴纳契税。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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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工作没有家里孩子,女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般不到两周的话会判给母亲的,不过女方没有工作,那孩子的花费就会有男方来承担,需要给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的。超过两周岁要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判断。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有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特殊情况来判断。满十周岁则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小孩不满一周岁离婚会判给谁,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小孩不满一周岁离婚会判给孩子妈妈,让孩子妈妈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但如果男方可以证明女方作为母亲有能力抚养却不抚养孩子,亦或是女方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自己又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法院也可将哺乳期的孩子直接判给男方,由男方抚养。三、和前夫有一个孩子判给前夫了,现在的老公是未婚,再婚生孩子的条件是什么 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离婚找哪里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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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要去哪里办离婚证? 一、关于离婚证要去哪里办问题如果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二、离婚是不是要哪里登记就去哪里离 1、办理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也可以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三、户口在异地,但是在当地办的结婚证,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1、夫妻户口在异地,协议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需要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审理,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2、法律依据《民法典》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四、离婚都需要去哪里办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五、离婚如何办理,离婚要哪些东西 1、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2、协议离婚提交的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与外国人离婚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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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与外国人离婚,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1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2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3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二、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登记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1、离婚前存在合法的结婚登记;2、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三、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件都有哪些 1、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要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手续,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已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大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四、行政登记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二、离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五、民法典中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

一、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解决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以协商解决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需要双方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去处理的,但是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与是否是城中村的夫妻是没有关系的。二、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婚后建造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三、离婚时房屋有按揭怎么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1、双方协商分割按揭房。2、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按揭房在离婚时还有贷款没还清,未还清部分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因为只有一方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获得房产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四、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有没有法律规定 按揭房子离婚后的分割标准是由双方现行协商。协商不成,根据是否为婚前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房子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按揭房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五、离婚诉讼中个体户如何分割? 很高兴为您提供离婚诉讼中个体户如何分割问题的相关解答如下1、将他承认外面有人的话录下来、将领出来的情景录像录音,留下证据。 2、然后女方和他协商协议离婚财产平分或少分给他些。如果协商不成,就尽快到法院起诉离婚有他有外遇的证据在,你们都同意离婚的,结案不会太慢。而且你可以要求财产少分给他。 3、性关系不协调,不是他出轨没有过错的理由,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可以少分给你财产的理由,放心。六、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2. 男女平等原则。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以上就是离婚案件怎么分割财产的解答。...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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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就你的问题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为你做出以下回答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三)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四)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五)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六)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七)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八)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九)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二、法院起诉离婚要交哪些材料,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以对孩子的生长有利为原则一般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由女方抚养满两周岁的孩子夫妻都是有权争取抚养权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需要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三、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就你的问题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为你做出以下回答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三)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四)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五)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六)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七)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八)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九)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四、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1、双方婚姻关系及感情破裂的证据;2、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抚养孩子有利条件的证据;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问题处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问题处理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多少遗产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二、请问一下关于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应当如何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三、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非法定继承人也是能继承遗产的。根据《民法典》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通过拟定遗嘱的方式,不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四、遗产继承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一般情况下,找不到遗产继承的继承人的,但确信是有不在的继承人,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预留不在者的份额,如果该继承人是失踪,那么利害关系人可以先向有管辖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继承人失踪。然后分割遗产时失踪者的份额交其近亲属代管。继承开始后,首先是让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先继承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之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