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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3:39:54婚姻家庭2037
离婚时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子不给抚养费

对于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男子不给抚养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

二、离婚时男方不给抚养费,女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

三、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男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四、男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女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在确定关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认可关系,女方可当庭要求进行亲自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

五、男方要求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  离婚了,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要满足以上条件,即男方无不良嗜好、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无大病等。当然,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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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离婚起诉需要什么证据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二、到法院起诉离婚要哪些证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对于到法院起诉离婚要哪些证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诉求的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起诉方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主体材料,如果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其起诉理由的相关证据。相信了解以上后,你就知道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了。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三、起诉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与其它民事诉讼立案要求的资料基本一样。  二、起诉资料包括  1、起诉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证明(如果能准确送达传票即可)。  2、结婚证明。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的,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提出诉讼离婚。  3、离婚起诉状,简要说明离婚的理由。  4、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的,起诉时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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