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婚前贷款购房后,若贷款未还清,能否加女方名字?

婚前贷款购房后,若贷款未还清,能否加女方名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3:21:01婚姻家庭2070
婚前贷款购房后,若贷款未还清,能否加女方名字?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未还清,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1、可以加名字。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

二、婚前男方买的房子贷款未还清,,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

婚后可以加名字,但是一般要在清贷之后。
到房屋所属房管局办理手续即可,夫妻间的过户,添加产权所有人是不收取税费的,只有一小部分手续费,具体数额地方不同,但是很少就对了。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房屋产权证,贷款清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去填个申请。
添加所有人之后,房屋成为共有财产。
不添加名字的话,婚后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为共有财产,首付及婚前偿还的贷款部分不属于共有财产。

三、婚前男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能加女方名字吗

1、贷款中的房屋加名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

2、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四、男方婚前买房贷款还未结清,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1、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2、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3、《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婚前男方买房,贷款未还清,婚后能添加女方名字吗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

1、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2、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3、因为抵押中的房产加名或减名为影响抵押权人押品风险,夫妻之间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记费,夫妻以外的关系人或非关系人只能通过买卖份额的方式增加共有人。具体流程

1)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办理提前还款,领取结清证明、它项权证等资料。

3)拿银行出具的资料和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在房管局办理与贷款银行的解押手续。

4)现产权人及共有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房管局办理增加共有人更名或过户手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2322.html

分享给朋友:

“婚前贷款购房后,若贷款未还清,能否加女方名字?” 的相关文章

夫妻离婚是否能查到对方的财产?法律有何规定。

夫妻离婚是否能查到对方的财产?法律有何规定。

一、夫妻离婚能查到对方的财产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离婚是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的,特别是对于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是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的,这时需要对双方名下的财产进行认定,避免出现一方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二、离婚财产能查对方财产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离婚是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的,特别是对于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是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的,这时需要对双方名下的财产进行认定,避免出现一方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三、在离婚财产公证的过程中,婚前财产转移能查吗 总有办法查到离婚财产转移情况的。根据财产的属性分1、不动产(主要是房屋),这个好办,因它是需要登记的,户头未转移就不算转移,而转移了必变更户头,一查便知;2、登记的动产(主要是车辆),也较好办,如果户头转移了可认定转移了。户头没转移但实物转移了,这么大件的东西,配偶不承认就报警,几下子就会找到的;3、其他动产,家电家俱,尤其贵重饰品之类,比较麻烦点。但配偶如转移又不认账,性质很恶劣,是对你那一份额财产权的侵犯,可向公安报案,如公安接警(应当接警),则留下的处理事件的笔录等材料可作证据;4、银行存款,也很好办,可自己、也可起诉后申请法院到银行一查,再根据取款时间、大笔金额、签名、甚至柜员机摄像资料都是证据;5、现金,就难办些,或许上述第3条、第4条中可顺带查出留证,否则只能自认倒霉了。...

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能否提起离婚?

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能否提起离婚?

一、夫妻一方得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夫妻离婚有一方患重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因为法律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二、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所以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仅因配偶一方患病另一方想要逃避扶养责任而起诉离婚的,法院不一定会支持。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三、妻子有精神病,丈夫要离婚,妻子有精神病可以起诉离婚吗 精神病患者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也可以是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其配偶,但是也有其他的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诉讼四、女方身患重病,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对此法律并不禁止。不过如果患病一方不能生活,确实有生活困难的,给予经济补偿。①关于疾病和身体素质与离婚的关系,针对3种情况有相关规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不受此限);2、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离婚;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离婚。②如果婚前没有疾病,婚后患有重大疾病,也是允许提出离婚的。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患病一方不能生活,确实有生活困难的,给予经济补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

一、离婚时,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如下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二、婚前女方财产,离婚了男方会分割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三、个人存款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有没有规定? 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存款,若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约定婚后一方取得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此时就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四、婚后女方出的首付,女方还的贷款,离婚时男方会分财产吗 1、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2、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五、老公贷款给小三儿买房,妻子可以以此离婚要求分财产吗 你好,可以。因你丈夫的过错导致的离婚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效规避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有效规避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一、如何有效降低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离了就是离了,无所谓真假!想以虚假离婚唯由撤销离婚证,没门!当人失去了法律救济后,想不发疯都难!所以,莫拿离婚当儿戏,人财两空闹命案。如果确实需要假离婚的,建议签订书面的协议,并明确以下四方面一、假离婚的性质和目的。如双方签订该离婚协议,并非为了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为了本次离婚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和抚养权方面的约定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三、离婚后取得财产的权属。如双方是为了购置房子而假离婚的,有必要约定将来购置房子的权属,也有必要针对假离婚期间收入的归属等事项。四、一方离婚后不复婚的法律责任。有些人假离婚,除了是骗财之外,还有可能是为了快速离婚,然后与小三共同生活。因此,有必要对该风险进行一定的防范。然而,由于婚姻是自由的,如直接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复婚的法律责任,必然会被认定无效。为此,需要较为巧妙地对该方面进行约定。如就购买某房产办理完贷款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一方不愿意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或结婚的,视为放弃抚养权和放弃70%的夫妻共同财产等等。当然,如何离婚一方死活不同意复婚,那只能说明该段婚姻缘分已尽,所谓好聚好散,多争取一份利益,才是对自己和孩子的最大负责,切勿义气用事,杀了对方,坑了自己,苦了孩子二、家暴怎样的程度可以申请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家暴达到以下的程度可以申请离婚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主观故意,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即可认定为家庭暴力。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引用法规[1]《反家庭暴力法》 第一条[2]《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1]《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第七条三、夫妻一方隐瞒财产,离婚时怎样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四、家暴能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家暴是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诉讼离婚的,家暴行为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

民间抱养小孩如何合法入户国家?

民间抱养小孩如何合法入户国家?

一、民间抱养小孩能怎么入户 1、在民间抱养的孩子,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人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2、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五周岁。收养人要符合这些条件,收养关系才有可能会合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二、私下收养小孩怎样入户?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三、抱养的小孩如何上户口,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依法抱养小孩上户口的流程是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由孩子的养父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孩子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到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孩子的落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四、抱养一小孩不知道如何办理入户手续是什么 1、首先确定你本人符合收养人条件年满30周岁,有一定经济实力,已结婚,夫妻俩没有小孩等。2、确定哪个小孩是你要领养的或者是咨询有关部门找到要领养的的小孩。3、向有关部门提交各种资料,身份证明等,与你提交的同时,被收养的小孩也要上交其相关资料。五、非法收养的小孩怎么才能进入户口,有没有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一、非法收养怎么入户口1、去民政部门补办收养手续,领收养证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2、去计划生育部门按照非法收养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二、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户口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3、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六、抱养小孩有出生证明怎么上户 1、申请收养小孩入户由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级市公安机关;3、地级市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4、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同意收养...

遭遇家庭暴力时,您一般会采取哪些求助方式?

遭遇家庭暴力时,您一般会采取哪些求助方式?

一、遇到家庭暴力一般有哪些求助方式 1、可找各镇(街道、园区)妇联等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2、可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法》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3、如果女方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4、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5、如果女方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拨打110报警;6、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女方可以和丈夫离婚;7、女方可以依据“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二、家庭性暴力的求助方式有哪些 一、如果遭受了家庭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去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这些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受害人的亲友、邻居、同事知道情况的也可以向上述单位报告情况。公安机关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性暴力行为也有劝阻制止的义务,但是并不能主动对实施暴力者进行处罚,除非受害者已经提出了申请。二、性暴力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向施暴人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侦查情况属实的,施暴人最多会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这种情况,必须要受害人自己主动提起诉讼,否则司法机关不会主动进行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三、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对家庭暴力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1、可以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2、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四、家庭暴力找什么部门,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家庭暴力可以向下列部门求助或投诉受害者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且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五、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获得哪些救助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受害者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或者将会遭到重大的人身伤害,因此,有必要给予来自家庭之外的救助。根据规定,当受害人受到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时候,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救助,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劝阻,或者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人身不会受到进一步的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