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学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一、父母离异,成年学生子女是否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抚养费。
2、如果是大学生,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无权向父母主张生活费。但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父母自愿为子女提供大学生活费、教育费的除外。
二、成年子女还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吗
1.对于这种情况,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2.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但是只需要按照规定,将孩子抚养至成年即可,且,在抚养期间,只需要支付孩子的教育、医疗费用即可,对于孩子的旅游、出国等费用,父母是不需要支付的。
三、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儿子抚养费吗
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儿子抚养费的情形如下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四、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生活费吗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抚养费。
如果是大学生,身体、智力状况正常,完全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无权向父母主张生活费。但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父母自愿为子女提供大学生活费、教育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