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会有记录吗?
一、无效婚姻会有记录吗
无效婚姻,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过,就会有记录。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后,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同时,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二、法律规定婚姻无效有记录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无效有记录,婚姻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三、法律规定婚姻无效有记录吗,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无效一般是有记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无效有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一条
规定,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无效有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一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一条
四、法律规定婚姻无效有记录的吗
只要是登记过的婚姻,即使是无效婚姻,也会有记录。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五、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1、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行为的;
2、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六、婚姻登记无效包括哪些情形,法律怎么规定的
婚姻登记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