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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查和取证离婚财产,有何规定?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55:24婚姻家庭1037
如何调查和取证离婚财产,有何规定?

一、离婚财产如何调查取证,有什么规定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 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二、离婚申请法院财产调查取证的要求是什么

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条件

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

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三、婚前存款,离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婚前存款,离婚时的处理婚前存款离婚时仍然归为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你好问一下离婚后财产调查需要当事人去办理吗

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调查财产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法院不会主动调查,除非有一方有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到法院申请保全或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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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涉外离婚财产分配 涉外婚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如果双方之间订有书面的财产分割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二、老公外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三、离婚,规定离婚之后夫妻共有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婚姻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时,一般平均分割,同时,根据财产情况,对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予以适当照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四、公告离婚关于财产的分配是怎么处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告离婚对于财产不做判决。公告离婚需要适用一定的条件,一般都是针对夫妻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形做出的判决,通过法院公告解除夫妻关系,但是不会对于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五、老婆两次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有所照顾,适当多分财产。如果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形,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六、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8条...

两地打工者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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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都外地打工,在外地能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2]《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二、在外地办的离婚手续在当地可以办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离婚程序】那当地结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你可以参考以下几点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三、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1、如果夫妻两个人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夫妻两人到达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方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2、如果夫妻两人不能达到协议离婚的,就要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户籍所在的地方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四、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带什么手续吗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带什么手续吗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你咨询的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有以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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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 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能否被执行?何种情况下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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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否被执行?什么条件下是可以执行的 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否被执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会将财产纠纷交由法院裁决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有些被执行人因担心财产被法院执行,在传统的转移财产方法容易被识穿的情况下,悄悄将财产转移给自己的子女以逃避法院的执行。应将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银行存款等财产列入查询范围,当被执行人不能举证证明该款系未成年人财产的,可以将该财产认定为被执行人的财产。那么,什么条件下可以执行?请看下文二、在强制执行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违法 强制执行前转移财产违法。法律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婚前取得的股权,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婚前取得的股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是没有问题的。在婚前取得公司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取得的股权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四、结婚后,婚前财产就变成共同财产了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首先,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五、婚前财产如何变成共有,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要想将婚前财产变成共有,就需要夫妻双方之间订立相关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所谓的另有约定的除外就是指婚前财产的所有人将其自己的婚前财产赠与给另一半的行为。此种情况下,婚前财产才有可能变为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

离婚证丢失后个人能否补办,有法律依据吗

离婚证丢失后个人能否补办,有法律依据吗

一、离婚证丢失后一个人可以补办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可以。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仅一方去民政局补办即可。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要补办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二、离婚证丢了一个人补办可以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可以。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仅一方去民政局补办即可。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要补办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三、离婚协议书没有了,可以补办吗 1、离婚协议书丢失后,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2、因为在夫妻办理离婚协议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与原件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保管好离婚协议非常重要。四、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遗失的情况下,是能申请补办的,且具体流程如下1、遗失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引用法规[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