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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房产证加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47:11房产纠纷1505
在成都房产证加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成都房产证加名要有什么办理流程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以及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二、成都房产证办理费用和办理条件是如何的

.费用

1.契税:房款的1.

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

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办理条件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三、成都居住证补办线上查询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线上查询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https://rkb.chengdu.gov.cn
微信申报:关注“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或“scldrkxxdj”公众号进行信息申报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15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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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权人能否出租房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居住权人未经所有权人许可不能随意出租房屋。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不属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居住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二、出租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为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以及约定解除。协议解除,需要经过协商同意之后方可解除,还可以行使解除权以及在法院裁决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三、出租他人房屋是否属于无权处分,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未经所有权人授权,出租他人房屋,构成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2]《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3]《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1]《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四、个人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可以吗,有没有规定? 个人房产抵押办理他项权证是可以的,一般在房屋进行抵押之后,对于房子的所有权就不再归属于自己,不动产机构会在房产证上作他人项权证的登记,这样才能保障到抵押权人的利益。五、房屋出租人什么时候可解除合同,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房屋出租人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都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超过合理期限不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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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房屋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按揭贷款交易如何退房

按揭贷款房屋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按揭贷款交易如何退房

一、按揭贷款房屋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按揭贷款房屋如何退房 1、按揭贷款的房屋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一些消费者在通过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严重逾期或质量低等,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2、按揭贷款的房屋如何退房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怎么还呢?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买家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买家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买家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买家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发展商绝不会吃亏。所以,就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分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手续。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引用法规[1]《贷款通则》 第32条[1]《个人管理办法》 第30条二、因政策改变不能办按揭贷款买房,交了定金能退回来吗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不是购房者的因素无法贷款,比如国家政策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和首付的。但如果是购房者恶意违约,或者由于本身资信等自身责任是不能退还的。按揭购房避免风险的注意点1、关注违约条款的赔付目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市场准入门槛相比前些年,提高了不少,这也导致贷不出款而退房的情况开始增多。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留心关于逾期付款的条款,否则,可能面临高额违约金的赔付问题。2、签合同前自查还款能力目前购房办按揭,既有先前就有的个人征信,又有目前的限贷,购房者在签订购房时一定要明确自己个人征信系统有没有问题,自己是否在限贷范围之内。按揭买房子,第一关就是要提供个人的月供收入比资料,即贷款人按揭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可支配收入50%。所以,购房者通过按揭贷款买房时,首先应对自己的偿还能力有正确的判断,最大可能地保证申请的贷款数额能够如期获准。3、签补充协议为了避免按揭无法顺利办结,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做一个相关约定,即增加一个“非因双方原因导致《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不能签订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购房余款的支付方式或解除购房合同”的条款,来避免风险.三、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如下1、出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2、对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延迟交房;3、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能交付;4、开发商在合同订立后将房屋转卖给第三人;5、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如何认定别人的房子倒塌?

法律如何认定别人的房子倒塌?

一、别人房子倒塌怎么赔偿,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施工导致别人房子倒塌的,按照法律有关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因此,施工导致别人房子坍塌的,应当向权利人按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听律网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二、买的房子如果塌了怎么办 1、购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会给业主发放质量保证书的,在质量保证书规定的年限内房子发生非人为的倒塌或毁坏,国家政府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如果发生人员伤亡,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连带责任;至于赔偿方面,要看业主或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商讨决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三、宅基地上房屋倒塌应该怎么办 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发,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来的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四、老房子倒塌政府该怎么处理呢,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1、会成立领导小组进行救治工作。2、房屋坍塌不管谁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参与房屋坍塌的救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故进一步夸大,最大限度的保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3、一般废弃的房子坍塌没造成什么影响,并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处理,注意安全和合法性就可以。但是如果是居住的房子,以及工厂商场等,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必须要进行严肃的处理,并依法依规办事,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与违建、有安全隐患的房子、违法违规施工等情况的建筑坍塌,需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杜绝其它建筑出现此类情况,相对于合法合规的建筑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4、对于相关受害者,处理的时候除了追求相关人员责任比较引起重视外,很多都是在赔偿问题上不能让受害者满意,所以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赔偿问题,有些是不赔偿的,有些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政府要处理好相关人的赔偿问题,才能化解受害者等的矛盾。【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五、洪水导致的房子倒塌怎么办 1、暴雨导致房屋坍塌的,按以下情形赔偿1如果房屋没有质量问题的,由于暴雨是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主张赔偿。但造成受灾者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补助;2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是房屋坍塌的因素之一,可以向施工单位主张赔偿。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引用法规[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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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吗,购房合同可以补办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那么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重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新合同即可。若做完了预售登记,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拿着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引用法规[1]《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2]《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二、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了可以补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产证遗失后,需要其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大厅办理补证手续 由本人如实填写“补证申请查封单”,并签名按指纹。三、房产证丢失能补办不能啊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进行补办;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当事人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再办理补办程序。四、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的相关信息等。 房产证遗失补办的程序有以下几点 (一)产权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房管部门档案室复印房产证的存根,并通过报纸登报声明房产证作废; (二)产权人凭房产证存根复印件和声明作废的报纸到公证处办理遗失公证; (三)产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四)房管部门在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办新证。 涉及登报与公证的费用由报社与公证处收取,具体以报社与公证处的收费为准,房管部门收取一定的登记费,各地具体的登记费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