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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如何进行手写或复印?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43:51婚姻家庭880
起诉离婚需要如何进行手写或复印?

一、起诉离婚是用手写还是要去复印

1、离婚起诉书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离婚起诉书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然后列明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二、离婚诉讼书怎么打印,打印的是手写的吗

离婚诉讼书是打印吗,还是可以手写,其实都可以,但是最后落款必须原告本人手写。 自己写起诉书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而且你要知道,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书副本,法院还会传送给被告,事无巨细的写明一切反而有利于被告的诉讼准备和反驳。这都是诉讼技巧的问题了)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否则被告可以向法院说弄错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欢迎继续咨询。

三、离婚案件起诉状怎么写,起诉书怎么写,离婚案件起诉状

离婚起诉状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四、离婚起诉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吗

离婚诉讼书手写或者打印都可以的,只要按照格式要求写就可以,如果是手写注意字迹不要太潦草,还要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打印的签字日期部分要自己手写。但是现实中,当事人上交的诉讼书大多都是打印,由原告签名即可。

五、离婚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要到法院才能写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离婚起诉状怎么写,起诉状要到法院才能写吗”问题回复如下离婚起诉状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六、女方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邮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邮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案由离婚诉讼请求写明

1、要求与何人离婚;

2、子女抚养的归属;

3、家庭财产如何处理;

4、住房的属性及分配。事实与理由(写明双方何时相识,结婚,有无子女,子女的性别、年龄、结婚初期感情如何,要求离婚的原因及主要事实)在此列出家庭财产明细清单、价款及处理意见人民法院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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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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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吗,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代位继承的确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就是在一份遗产的分割中,原来的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先死亡,那这时候继承人就不能够再自己继承遗产,但如果继承人是有子女的,那么就由该子女对原来的遗产进行继承。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不适用于法定继承 是。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引用法规[1]《继承法》 第十一条三、代位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的问题 关于代位继承转继承 这个问题,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四、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吗 代位继承的确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就是在一份遗产的分割中,原来的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先死亡,那这时候继承人就不能够再自己继承遗产,但如果继承人是有子女的,那么就由该子女对原来的遗产进行继承。五、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能不能同时适用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一)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二)继承的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三)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有哪些,遗嘱继承人如何确定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有哪些,遗嘱继承人如何确定

一、遗嘱继承人有哪些,遗嘱继承人如何确定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嘱公证继承人可以到场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办理遗嘱公证手续,继承人可以到场,但是不需要全部到场,因为这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只需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按照规定办理公证手续就可以了,公证后的遗嘱,法律效力是最高的。三、遗嘱继承人关系证明有哪些的 1、以遗嘱继承的,不需要提供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不一定和被继承人之间有特别关系。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四、继承人可以做遗嘱见证人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继承人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四条五、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有以下这些(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六、继承人不知道有遗嘱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无论是适用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会通知继承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的有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因此,就算有继承人不知道有遗嘱,在继承开始后,有关个人和组织、单位也会通知该继承人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温馨提示】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如何调查和取证离婚财产,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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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如何调查取证,有什么规定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 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二、离婚申请法院财产调查取证的要求是什么 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条件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三、婚前存款,离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婚前存款,离婚时的处理婚前存款离婚时仍然归为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你好问一下离婚后财产调查需要当事人去办理吗 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调查财产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法院不会主动调查,除非有一方有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到法院申请保全或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