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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54:33婚姻家庭1715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一、婚前贷款买房,结婚以前还完贷款,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如果以后离婚,房子怎么分

一、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登记双方的名字视为夫妻共同共有。
二、婚前财产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若男方变更产权登记时完全是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男方的行为应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该房产系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二、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怎样分房子

1、因夫妻离婚而涉及房改房屋的归属时,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得该房,不能因一方参加了某一方单位的房改为由,限制另一方对该房屋的请求权。

2、房改房是福利分房,带着政策性照顾的特点,售房单位也不能以非本单位职工为借口,侵犯产权人的利益。但是未分到住房的一方已不再享有优惠购房的待遇,且被分割的住房价格,构成中隐含着购房家庭一方或双方的住房补贴和国家企业给予职工的优惠待遇,所以在对房改房作价分割时应参照该房的市场价格。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采用了这一观点,离婚时夫妻双方对房改房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前提下,由夫妻双方内部竞价的方式决定产权归属。

3、虽然婚前男方借钱,但婚前没有购买,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之后,并且福利房的政策本身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优惠,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后共同付首付买房,银行按揭贷款买房,房子还没交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分割,法官就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归属,如果没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房产的现价值的一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有贷款,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房产的现有价值剔除未还清房贷后的一半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没有还清的贷款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继续还贷。

四、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的增值房产该如何分

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离婚增值部分可以由双方平分。婚前按揭贷款,如果是双方出资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值部分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婚前一方按揭贷款,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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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书遗嘱还要按手印吗 “自书遗嘱”可以按手印。按在签名上面。二、自书遗嘱要手印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自书遗嘱要按手印吗,答案是肯定的。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三、自书遗嘱要按手印吗 1.我国法律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五种形式,并要求附随立遗嘱人或见证人亲笔签字。2.如果能证明该遗嘱是根据老人本人的意愿所写(即该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且有老人本人签名(有无老人的手印不重要),一般是认为有效的。但也有特别情况,比如1在立此遗嘱前,立的有公证遗嘱,且没有将公正的遗嘱进行公正撤销的,应该以公正遗嘱为合法遗嘱,该遗嘱无效。2其它合法继承人能够拿出完整的写有明确日期的遗嘱。这个在判定哪一份遗嘱在先,哪一份遗嘱在后比较困难,后立的遗嘱有效。3若有证据证明该老人在立此遗嘱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4若有证据证明该老人在立此遗嘱时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则其所立的遗嘱无效。5无其它情况,一般是可以认定该遗嘱有效的,即该遗嘱管用。四、自书遗嘱见证人要按手印的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基本1、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2、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的分配方式以及分配对象等;3、被继承人的具体财产;4、遗嘱全部写完后要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五、手书遗嘱需要按手印吗 离婚有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以上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绝不离婚该怎么办呢?六、自书遗嘱需要手印吗 “自书遗嘱”可以按手印。按在签名上面。...

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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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1、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二、在我国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三、我国规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四、在我国怎么确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五、在我国如何认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

两地打工者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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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都外地打工,在外地能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2]《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二、在外地办的离婚手续在当地可以办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离婚程序】那当地结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你可以参考以下几点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三、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1、如果夫妻两个人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夫妻两人到达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方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2、如果夫妻两人不能达到协议离婚的,就要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户籍所在的地方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四、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带什么手续吗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带什么手续吗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你咨询的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有以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孩子一方不给

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孩子一方不给

一、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孩子一方不给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希望以上的信息对你在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有帮助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二、律师好!离婚后孩子给女方抚养,现在男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能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三、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法院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的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孩子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应尽可能举证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十周岁以上的如能获得孩子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意见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有利。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三、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能不能不给呀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让探望子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四、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给抚养费等可以吗?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父姓改为母姓,而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和孩子父亲商量,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五、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抚养费能不能不给呢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让探望子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六、没离婚带走孩子犯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没离婚带孩子走是不犯法的,因为父母双方都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行为会引起家庭矛盾,对于孩子的成长存在一定的影响。如果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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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除非是协议在还没有生效之前或者是财产在进行转移之前,那么是可以撤销赠予的,一旦协议生效的话,那么是没有办法再撤销的。一般离婚协议是在双方正式离婚的时候就会立即生效。二、你好,问一下离婚协议书涉及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另外,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一方到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委托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固然重要,但离婚协议的执行更为重要。离婚后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诚信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时候诚信只是一句空话,男女离婚后常常还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一方没有履行义务的惩罚措施,这样,才能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1999年6月3日)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此,如果因为夫妻离婚房屋产权人变更,是不用交契税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房价1.5%~3%的契税。2006年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离婚而导致产权变动是否应缴纳契税的争议,因为该通知也未明确此问题,但从之后实施的情况来看,因夫妻离婚导致产权变动依然是做变更登记手续,仍不用缴纳契税。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协议约定有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协议约定有效。离婚协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此外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还应当符合法定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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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还完,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到房产吗 1、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没有还完的,可以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分割。2、婚前买房,婚后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认定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无法分割,一般房屋有产权登记一方拥有,但产权登记一方应当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二、婚后买的房子,由男方付首付还贷款,离婚女方能分到这个房子吗 1.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产权应当判给购房人。2.但是,婚后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对较少,那么,在判决产权共有的同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购房人出资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出资的一半)分割房产份额。三、婚前自己贷款买了房,还在还贷,婚后可以把妻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吗 1、可以。2、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四、房子婚后抵押贷款,离婚时女不要房子,房子给男方,女方可以不还贷款吗 一般来说,女方是没有还款的义务的,但具体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来看。如果离婚协议书约定或者法院生效文书判决房子归男方,贷款由女方偿还,那么您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离婚时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况处理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双方竞价取得;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五、房子是男方结婚前买的,结婚一年房贷都是由女方还的贷款,现在离婚能要回吗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十七条[2]《民法典》 第十八条六、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还贷款,房产证有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有女方的份吗 1、可以添加的女方的名字的。2、一般情况,开发商会统一帮业主办理房产证。若办理房产证之前,已领结婚证,可以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由开发商协助办理。由于房子是贷款买的,那么后期的债务也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3、只要能够出具证明,证明在还贷期间,女方也有参与补贴家用。那么理所应当,房子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即使民法典有规定,但基本上能保证的是除了男方付的首付,房子贷款部分和升值部分,您都有一半财产,当然,债务您也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