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何时支付?
一、抚养费什么时候支付?
以下就是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的相关回答。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二、什么时候给抚养费,什么时候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以上是对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的回答,希望帮到你。【法律条文】:《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三、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1、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有抚养费的具体支付等,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履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3、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四、抚养费给付时间是该怎么规定的
1、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若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即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五、现在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提前停止给付抚育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六、抚养费应该支付到什么时候
孩子到了18周岁已属于成年人,一般的情况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较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已经开始工作且收入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给抚养费。有的人不仅要问,18周岁孩子刚刚读大学,读大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费用怎么办?不要着急,民法典针对抚养费还约定了三种特殊情况的支付。如父母经济条件许可,子女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父母则仍然要负担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或有收入但不能维持生活的;
2、还在学校读书的;
3、没有生活能力与条件的。注意这三种情况不是必须支付抚养费,不是父母必须的义务,而是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许可。如果父母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孩子则需要另寻他途了,成年人总要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