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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过户公证书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45:28房产纠纷1292
办理房屋过户公证书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办理房屋过户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1.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还应按申办的公证种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例如,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交(出生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结婚公证须提交《结婚证》学历公证须提交《毕业证书》。另外,涉及财产的公证应提交有效的产权证(如《房地产权证》、《山林权证》、《车辆行驶证》、《股权证》、《储蓄存折》等)。办理公证的时候,涉及到了办理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上面的可以回答。

二、房产证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二、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

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

90—140平方米按房价1.

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

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

5%缴纳。

三、你好问一下,针对于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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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原因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是出于自己主观的原因想要退房,就需要支付违约金了。购房者在和售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会对于退房的违约金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比如说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10%,那么违约方就要承担这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里有规定一般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数与实际损失也不能差距过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二、购房者想退房要支付违约金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购房者违约想退房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三、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可以要求先退定金,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不可以要求先退定金,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四、自如退房违约金必须交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自如退房违约金必须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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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可以办贷款吗 一、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不能贷款,目前按规定须房地证才能办理抵押登记,方能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二、附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引用法规[1]《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二、贷款没到账,房产证办下来了银行没发放有房产证可以去拿钥匙吗 1、若是一次性还清,你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其他手续就行了。2、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你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或者不理银行,直接以你配偶的名义还钱。还清再说。3、办好房产证。已抵押,那就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三、自建房有土地证可以在农行贷款吗,没有办理房产证,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可以考虑办理农户贷款业务。农户小额贷款是指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2、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个人贷款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开展评级,客户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一般级及以上;3、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5、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户小额贷款申请材料如下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抵押物的权属证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3贷款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以网点实际要求为准)。详询当地农行。...

安置房是个人财产吗?法律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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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规定安置房是个人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安置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在结婚期间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在婚前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那么婚后拆迁的时候,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原所有权人所有。二、如何赶走侵占房子的人房产证齐全,法律规定是什么 应该到法院起诉,对方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以不归公安机关管辖,非法侵占他人房产一般会被判处2年以上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可以并处罚金。引用法规[1]《刑法》 第270条三、国有房产出租不招标合法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房产出租需要进行招标,而且需要事先在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申请、审批之后才可以进行出租信息的公示。出租、出借的事项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核,以确保国有资产不受侵害。法律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出租、出借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仍归国家所有;所形成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引用法规[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四条[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四、法律对于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五、关于房产法律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民法典中关于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在...

房屋租不起的情况 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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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具体情形如下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引用法规[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八条二、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2、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3、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4、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5、违章建筑。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三、问一下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 关于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作出了规定,具体情形如下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引用法规[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2]《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1]《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2]《民法典》...

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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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如何规定的条件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二、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三、成都公积金提前还款是如何的办理条件 1.合同生效满一年;2.贷款逾期的,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3.在提前还款日,按照提前归还的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并结清所还本金的应收利息;4.遇利率调整,应收利息按不同利率分段计息;5.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的,每次还款额应为万元的整数倍;6.借款人提前还款次数不能超过6次。...

老人房产如何过户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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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的房产要过户给子女有什么方式 老人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1.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办理过户。3.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正常。 继承过户是以上三种方式之中最省钱的方式,特别是在房产证变更登记五年之后转让的,可以不收取营业税。而买卖过户则是需要用最多钱的方式。二、老人的房子过户给子女,怎么办房产证 1、老人房子过户给子女办理房产证手续如下将老人的房产转让给子女,可以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或与子女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购房价格,然后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三、老人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方式 老人的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房屋买卖过户老人和子女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合同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二、继承房屋过户继承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三个步骤首先,继承人准备好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自己的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其次,前往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然后,交纳相关税费,税费缴纳完成之后便可以办理房产过户了。三、赠与房产过户赠与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有如下几个步骤双方签订赠与书;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前往房管局进行登记;交纳税费,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四、老人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以下就是关于离婚房产过户子女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夫妻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这两种形式,过户手续有:1.夫妻双方签署一份赠与确认协议书,夫妻双方约定将该房产赠与给子女。2.赠与人和被赠与人一起到房管局签订关于房产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表明房产的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被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还要带上相关材料,例如该房产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等。3.被赠与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确认协议书,去缴纳契税,并领取契证。4.办理公证。5.由被赠与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和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6.赠与人将房产交付给被赠与人。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