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还完,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到房产吗
一、丈夫婚前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还完,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到房产吗
1、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没有还完的,可以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分割。
2、婚前买房,婚后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认定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无法分割,一般房屋有产权登记一方拥有,但产权登记一方应当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二、婚后买的房子,由男方付首付还贷款,离婚女方能分到这个房子吗
1.如果产权证登记在购房人个人名下,则应当具体分析婚前婚后所支付房款的比例,如果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产权应当判给购房人。
2.但是,婚后所支付房款以及增值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支付房款相对较少,那么,在判决产权共有的同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购房人出资婚前个人出资婚后共同出资的一半)分割房产份额。
三、婚前自己贷款买了房,还在还贷,婚后可以把妻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吗
1、可以。
2、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房子婚后抵押贷款,离婚时女不要房子,房子给男方,女方可以不还贷款吗
一般来说,女方是没有还款的义务的,但具体需要根据你们双方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来看。如果离婚协议书约定或者法院生效文书判决房子归男方,贷款由女方偿还,那么您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双方竞价取得;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然后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五、房子是男方结婚前买的,结婚一年房贷都是由女方还的贷款,现在离婚能要回吗
婚前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单独所有。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则女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十七条
[2]《民法典》 第十八条
六、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还贷款,房产证有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有女方的份吗
1、可以添加的女方的名字的。
2、一般情况,开发商会统一帮业主办理房产证。若办理房产证之前,已领结婚证,可以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由开发商协助办理。由于房子是贷款买的,那么后期的债务也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3、只要能够出具证明,证明在还贷期间,女方也有参与补贴家用。那么理所应当,房子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即使民法典有规定,但基本上能保证的是除了男方付的首付,房子贷款部分和升值部分,您都有一半财产,当然,债务您也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