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0:39:05刑事辩护1982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成立犯罪的应该怎样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规定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五、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的会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183.html

分享给朋友:

“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的相关文章

逮捕期限是多久,最长能有多长时间

逮捕期限是多久,最长能有多长时间

一、逮捕期限是多久,最长能有多长时间 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情复杂不能如期侦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侦查期限可以延长1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多可以退档补侦两次,每次一个月。二、根据规定逮捕最长关多久,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逮捕最长的时间一般是不能够超过两个月,但如果案件复杂,经批准以后是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交通十分不便,并且案件重大复杂的话,还可以再申请延长两个月。如果判处可能在十年以上的有期刑罚,还可以再申请延长,因此具体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三、逮捕前可以拘留多久 从刑拘到批捕最多三十七天。《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四、未拘留人员审查逮捕期限能是多久 1、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引用法规[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五、逮捕后可以拘留多久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这是对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解答,望采纳。...

寻衅滋事罪一定会被判实刑吗?该如何规定的寻衅煽动罪如何判实刑

寻衅滋事罪一定会被判实刑吗?该如何规定的寻衅煽动罪如何判实刑

一、寻衅滋事罪一定会判实刑吗,该如何规定的 寻衅滋事罪不一定会判实刑的,寻衅滋事罪也有可能判处缓刑,但是不是一定会判处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适用缓刑,适用缓刑需要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不是累犯等才可以。二、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寻衅滋事罪的判罚标准 你好,关于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是怎样的,首先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随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强拿硬要的,属于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定罪处罚,而不定本罪;以暴力或者其他强制方法追逐、拦截妇女的,属于本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法条竞合犯,应以其中特别法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本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实践中,应正确认定和处理扰乱寻衅滋事行为,要注意区分结伙斗殴行为与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以强拿硬要的形式寻衅滋事的行为与抢劫罪的界限。相关法律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引用法规[1]《刑法》 第293条[2]《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3]《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三、你好,问一下寻衅滋事罪如何判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前款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年。2、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九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5、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6、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每增加2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7、每增加寻衅滋事犯罪不过跟动手的人比起来,没动手的参与者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会考虑从轻处罚,像是寻衅滋事的这种犯罪行为的量刑问题不单纯的是根据动没动手来考虑的,自己当时就知道这种行为不对却明知故犯,怎么可能法律制度上就轻而易举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呢!引用法规[1]《刑法》 第293条四、寻衅滋事两年内三次治安处罚会判刑吗,该如何规定的 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治安处罚是不会判刑的,治安处罚不属于刑事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治安处罚是由公安机构执行的,采用的是行政处理程序,属于中间制裁。...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一、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刑法中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定罪量刑的标准是多少 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安机关立案和追诉报复陷害犯罪的标准

公安机关立案和追诉报复陷害犯罪的标准

一、刑事报复陷害犯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我国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犯罪有哪些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对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实施打击报复或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予以立案。三、法律规定报复陷害犯罪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四、刑事中报复陷害犯罪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报复陷害,情节严重,导致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致使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3、其他报复陷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五、法律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犯罪有哪些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对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实施打击报复或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予以立案。六、法律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对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实施打击报复或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应当予以立案。...

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一、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做司法鉴定需要的手续是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确定鉴定人之后,提交相关的资料进行鉴定。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二、司法鉴定鉴定的项目有哪些,司法鉴定鉴定 1、文书、印章类鉴定;2、亲子鉴定;3、法医临床鉴定;4、法医物证学鉴定;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6、法医毒物学鉴定;7、微量物证鉴定。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三、司法鉴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 司法鉴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四、办理司法鉴定委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首先,第一个就是在司法鉴定中用作鉴定的委托书。2、第二个就是相关的案情文件。3、第三个就是司法鉴定中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第四个就是相关的病历,还有辅助检查的材料。五、司法鉴定的鉴定项目有哪些? 1、文书、印章类鉴定;2、亲子鉴定;3、法医临床鉴定;4、法医物证学鉴定;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6、法医毒物学鉴定;7、微量物证鉴定。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六、监外执行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对于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是关于人民法院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因发现其具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并未发现罪犯应当暂予监外执行,而是监狱在对公安机关送交的罪犯进行人监身体检查时,发现其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拒绝收监。则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是否收监执行的决定。对于决定收监的,应当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将罪犯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另外,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

如何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如何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怎样才能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所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指的是运用某些特定的方法,即窃取、收买或者刺探,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大家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对国家秘密有所耳闻,我国的国家秘密是有级别划分的,分为绝密、机密以及秘密三种等级。值得注意的是,平常我们所说的情报以及相关的信息等国家秘密以外的资讯,并不属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犯罪对象。以上就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构成的相关解答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司法解释会怎么样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解释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