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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购买房产,婚后未加女方名字,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30:27婚姻家庭1324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婚后未加女方名字,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

一、男方婚前首付,婚后没有女方名字,那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

贷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离婚打算么?离婚诉讼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两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财产和债务,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离婚诉讼涉及证据材料繁多,需要系统梳理,查找相关证据。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他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一方等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

二、婚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但是没有写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首先男方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如果不加名字的话,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女方帮忙还贷,一旦面临房产分割,会对女方协助还贷的部分+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2、如果婚后加了女方名字,那么则属于将部分产权赠送给女方,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男方买房交首付,写的男方名,婚后把女方名字加进去共同还贷款,算夫妻共有吗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这属于婚内的赠与行为,房子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四、婚后男方一人付首付买房,一人还贷款,房产写男方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购房若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五、婚前男方父母付房子首付,婚后夫妻还贷款,但是房子是男方一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就该部分进行分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六、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银行贷款,婚后加女方姓名,房子离婚后双方共有么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谁的

1、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夫妻双方的。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加女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全款,婚后加女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房产证协议怎么写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内财产协议一般包括以下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

3、夫妻财产如何分配,比如,房产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等。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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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能否继承宅基地?

农村户口能否继承宅基地?

一、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的吗 1、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农村有其使用权,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2、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城镇户口能不能申请宅基地,农村户口能申请宅基地吗? 对于农村户口宅基地申请这个问题,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三、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该如何规定的 不管是不是城镇户口宅基地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权,事实上,宅基地甚至都不允许擅自转让、出租,在当事人去世之后,宅基地也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不过,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话,自建房是个人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四、农村户口分户口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对于农村户口宅基地申请这个问题,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五、农村宅基地没有户口可以继承吗 关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解答如下  一、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也就是说,不管是本村村民还是城市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备福利性质,因此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因此,无论城里人、乡下人都可以继承在农村祖上留下的房屋。农村的土地,包括农村的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其所有权,无论城里人、乡下人,个人都不可以继承。但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无论是城里人、乡下人继承农村房屋后,都可以继续使用房下的宅基地。  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组织的农民,继承的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