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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后房产能否买卖?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19:16婚姻家庭786
遗产继承后房产能否买卖?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后能买卖房产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专业分析
遗产继承房屋可以买卖,二手房买卖的条件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具备能够以自身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2、房屋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要表意真实。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的真意表示的结果。因此,房屋买卖的合同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来签订,才能真正的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的合同等,原则上应视为无效合同。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出现此类情况,视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想咨询一下遗产继承房屋可以买卖吗

承的房产再次买卖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三、遗产继承房屋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继承房产的,无论是继承人之间达成了继承协议还是经过法院作出生效的判决,这时候,继承人只要获得了所继承房产的所有权,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因为房产是不动产,要想完成交易必须经过过户登记,这个时候继承人如果直接去不动产中心过户的话,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房屋目前仍然登记在已经过世的被继承人名下,这个时候继承人是不能直接过户给买受人的。要想完成交易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文书将房屋从被继承人名下变更到继承人名下;第二步,再将房屋从继承人名下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这样才算完成了交易。这里,我要提醒各位朋友,无论是房屋买卖的哪一方,如果交易房屋仍未完成继承过户的,也就是第一次过户的,尽量要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并且制定相关合同条款加以约定,以免出现双方难易预料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1]《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四、遗产房屋有了继承公证可以买卖了吗

按实际情况,遗产房屋是不能直接卖的,在将遗产房屋进行买卖时,必须将房屋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义后,才可以将房屋出卖。
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选择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或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五、遗产继承房产是否可以买卖

遗产继承房屋可以买卖。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是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房屋所有权仍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而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继承人若想出售该房屋,必须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即继承人需先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才可以实现房屋的买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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