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55:12婚姻家庭1928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

一、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解决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以协商解决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需要双方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去处理的,但是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与是否是城中村的夫妻是没有关系的。

二、农村安置房离婚分割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婚后建造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

三、离婚时房屋有按揭怎么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1、双方协商分割按揭房。

2、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按揭房在离婚时还有贷款没还清,未还清部分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因为只有一方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获得房产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四、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有没有法律规定

按揭房子离婚后的分割标准是由双方现行协商。协商不成,根据是否为婚前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房子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按揭房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五、离婚诉讼中个体户如何分割?

很高兴为您提供离婚诉讼中个体户如何分割问题的相关解答如下1、将他承认外面有人的话录下来、将领出来的情景录像录音,留下证据。

2、然后女方和他协商协议离婚财产平分或少分给他些。如果协商不成,就尽快到法院起诉离婚有他有外遇的证据在,你们都同意离婚的,结案不会太慢。而且你可以要求财产少分给他。

3、性关系不协调,不是他出轨没有过错的理由,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可以少分给你财产的理由,放心。

六、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以上就是离婚案件怎么分割财产的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1571.html

分享给朋友: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协商解决?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条款?” 的相关文章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和法律规定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和法律规定

一、哪些情形下不能结婚,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无法登记结婚的法定情形如下1、双方或一方尚未达到法定年龄。男性没满22周岁,女性没满20周岁;2、男女双方结婚不是自愿的;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5、双方其中一方有配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引用法规[1]《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二、民法典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没有规定有疾病不能结婚,但是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了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不会办理结婚登记。不适合结婚的疾病是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遗传性疾病、麻风病。三、法律规定哪些人不可以结婚 1、在自己与原配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终止的人。2、低于以下年龄结婚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四、法律规定不可以结婚的有哪些人 1、在自己与原配婚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终止的人。2、低于以下年龄结婚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五、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算夫妻吗,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是同居关系。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如何办理过户

一、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应该如何办理过户 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二、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啊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三、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要如何过户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则补偿款另一方无法要求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房屋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屋过户必须要有房产证,一般而言,没有房产证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正常情况下按揭房的房产证应该是在银行抵押,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办理过户,有两种办法,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以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予以配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

一、离婚时,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认定如下规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二、婚前女方财产,离婚了男方会分割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三、个人存款离婚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有没有规定? 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存款,若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约定婚后一方取得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此时就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四、婚后女方出的首付,女方还的贷款,离婚时男方会分财产吗 1、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2、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平分。五、老公贷款给小三儿买房,妻子可以以此离婚要求分财产吗 你好,可以。因你丈夫的过错导致的离婚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和规定

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和规定

一、都有什么情形是不能协议离婚的,不能协议离婚要如何做规定是什么 以下情形不可以协议离婚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形;2、夫妻双方未在中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的;3、夫妻双方或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4、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离婚协议的。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引用法规[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二、夫妻不能办离婚的情形有什么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也没有特殊情况;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三、夫妻不能办理离婚的情形有什么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也没有特殊情况;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四、人民法院面对哪种情形应该准予当事人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的司法解释中哪些情形可以离婚,有没有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两地打工者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两地打工者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双方都外地打工,在外地能办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在外地办理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2]《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二、在外地办的离婚手续在当地可以办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离婚程序】那当地结婚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吗,你可以参考以下几点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三、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1、如果夫妻两个人是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夫妻两人到达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方的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2、如果夫妻两人不能达到协议离婚的,就要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户籍所在的地方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四、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带什么手续吗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去民政局办理需要带什么手续吗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你咨询的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有以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结合现实生活,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1、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所获得的利息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费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4、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5、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养老金、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6、夫妻双方对外所拥有的共同债权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二、婚前继承婚后过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一方婚前继承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继承婚后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四、你好关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