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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13:15婚姻家庭778
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一、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1、在父亲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因此如果您已经成年,具备劳动能力,一般会认定您对奶奶存在赡养义务。同样的,如您和母亲对奶奶尽了赡养义务,则将来具有继承权。

二、赡养孙辈,孙辈有赡养孙辈的义务么

你好,很荣幸为您回答关于孙辈的赡养义务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1,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2,关于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遗嘱继承。

引用法规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7条

三、孙子对爷爷有赡养的义务吗?

1,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

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

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

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2,关于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上便是孙子对爷爷有赡养义务吗的相关

引用法规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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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能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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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的收养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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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实收养的收养人条件是怎样的 1、事实收养要满足的条件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3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二、收养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1、年满30周岁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2、无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无子女者,才能通过收养途径来收养子女。收养人无子女,主要是指夫妇一方或双方无生育能力而没有子女、或者婚后无意生育子女以及单身无子女者。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是由收养的目的所决定的。这种能力包括抚育被收养人的家庭有较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等,以确保养父母能很好地履行抚养和管教养子女的职责。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养父母身体健康也是建立良好收养关系的一个基本条件。收养子女的养父母,必须是不存在精神和智力障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不患有不利于收养的各类传染病。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对养子女进行抚育,是已婚夫妇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只有经夫妻双方同意,收养才能成立。如果允许夫妻单方收养,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也会影响夫妻和睦。我国法律不承认单方收养。6、收养人必须为自愿收养收养必须是收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他们受到欺诈、胁迫或他人乘其危难迫使其作出收养意思表示并为收养行为的,可以被依法宣告收养无效。7、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三、收养人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人未领认的,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四、收养人应该满足怎样的收养登记条件 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即收养人不论是有配偶者,还是无配偶者,必须无自己名义下的子女(包括亲生的子女、养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无子女,并非指不能生育者。如果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育,要求收养子女的,只要具备相应条件,也可以收养子女;当然,如果子女均已死亡的,也可以收养。2、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和教育诸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必要的条件。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由于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疾病不准收养子女,还有待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对有严重传染病或精神病的人禁止其收养子女。4、年满30周岁。这是取得收养人资格的最低法定年龄,不满30周岁的公民一般不得收养子女。若收养人为夫妻的,须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5、有配偶者作为收养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人(包括共同收养的夫妻)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五、收养人具备哪些条件和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