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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宣判时,起诉人需要前往法院吗?还是律师能够前往?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2:01:21婚姻家庭976
起诉离婚,法院宣判时,起诉人需要前往法院吗?还是律师能够前往?

一、起诉离婚法院宣判的时候起诉人要去法院的吗?还是律师去就行的

1、起诉离婚的,可先确认代理离婚的委托律师,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起诉状等材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二、起诉离婚一定要请律师吗?前年起诉过一次,后来没离成,今年再起诉离婚的几率有多少

您好!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机关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三、关于起诉离婚后撤诉,以后还能起诉离婚吗民诉法是怎样规定的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六个月后起诉。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七条

四、女方起诉离婚又撤诉还能再起诉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女方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如果在6个月内没有任何正当理由重新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也就是说,如果这6个月内有新情况重新起诉离婚的,法院应该受理。所以,女方在撤诉之前应该考虑清楚相应的法律后果,撤诉也必须是女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五、不请律师的诉讼离婚要怎么起诉,有没有法律规定

当事人诉讼离婚又不请律师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起诉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审核、立案,法院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并认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法院依法作出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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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被治愈的新型病毒肺炎应聘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吗 1.用人单位不得以应聘劳动者曾经患有新型病毒肺炎为由拒绝录用。2.《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违反就业促进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用人单位可以拒绝治愈的肺炎患者反岗工作吗 治愈的肺炎患者反岗的,可以与单位协商是否返岗工作。劳动者无过错的,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引用法规[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三、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卫生部门对职业病的调查吗 1、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卫生部门对职业病的调查。2、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3、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四、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医疗事故么 凡是属于急、危、重病人,医务人员借故推诿、拒绝收治,或未做任何检查和处理便不负责任地转科、转院,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属于不作为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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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打工者离婚需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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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家暴需要哪些证据,起诉家暴力需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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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家暴需要哪些证据,起诉家暴需要的证据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起诉家暴需要哪些证据,起诉家暴需要的证据”问题回复如下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5、视听资料。6、悔过书。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二、家暴需要具备什么证据,家暴证据 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很多类型,如果自己具备一定的证据固定意识,那么取证就比较容易,具体说来可以从如下方面取证或固定证据1.发生家暴时立马报警,在出警记录中写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过程,如果去派出所录笔录的也将家暴过程详细陈述记录。也可以向公安部门申请伤情鉴定,检验自己的伤情严重程度2.要及时就医检查,并且在就诊记录中写明受伤原因。3.将家暴过程录音录像拍照,记录下过程。4.对方如果在事后请求原谅的,要求写保证书,让对方自己承认家暴行为。5.申请物管、保安、邻居、居委会、村委会出面协调,如果打官司也可以申请他们出庭作证。6.因家暴收到精神伤害的,找心理咨询师或医院就诊,可以作为请求赔偿的的依据。三、家暴案件都需要什么的证据 1、证人证言;2、医院的诊断证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3、视听资料;4、书面证据。5、《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引用法规[1]《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条...

父亲离世,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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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离世,有一叔叔,孙女有对奶奶的赡养义务吗 1、在父亲去世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因此如果您已经成年,具备劳动能力,一般会认定您对奶奶存在赡养义务。同样的,如您和母亲对奶奶尽了赡养义务,则将来具有继承权。二、赡养孙辈,孙辈有赡养孙辈的义务么 你好,很荣幸为您回答关于孙辈的赡养义务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1,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2,关于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遗嘱继承。引用法规[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7条三、孙子对爷爷有赡养的义务吗? 1,关于赡养人的范围,依法主要包括以下主体1、老年人的成年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老年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的义务);3、老年人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通常仅当老年人的子女先于死亡或者缺乏赡养、扶养能力时。孙子女、外孙子女才应承担赡养义务);4、与老年人具有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关于赡养人之间赡养义务的分担,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2,关于继承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上便是孙子对爷爷有赡养义务吗的相关引用法规[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