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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复婚,复婚需要什么?复婚费用和手续?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56:30婚姻家庭2010
想要复婚,复婚需要什么?复婚费用和手续?

一、想要复婚,复婚需要什么多少钱?要什么手续

其实办理复婚本身,只需要交验证件(结婚证)的工本费(

9元本),不需要其他费用,具体的手续、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男女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符合要求的照片等证件及资料;

2、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离婚后再婚又复婚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以上是离婚再复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的解答

三、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复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离婚证等相关资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注销其离婚证,发给结婚证。
需要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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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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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告第三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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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告第三者吗 1、妻子可以获得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2月24日便及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小三”的可能。所以,当前,妻子难以起诉“小三”。2、法律不能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保护另一人的合法权益感情是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法律不能因为需要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就可以牺牲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离婚只能从夫妻双方当事人感情的破裂为基准。不能把愤怒转嫁于“小三”,因为离不离婚是夫妻一方的事,“小三”充其量是一个诱因。强加在“小三”身上,并以此要她承担拯救家庭的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是不可行的。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二、有第三者离婚有赔偿吗,有哪些规定 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三、重婚可以不告第三者吗 1.不可以。重婚罪是对向犯,两个方面都是重婚,因此要起诉两人。2.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4.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和对方一起还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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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和对方一起还贷款吗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离婚,一方净身出户,以前的贷款需要一起还吗 1、如果没有相反的约定,需要一起还。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三、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的贷款,离婚后,需要双方共同还贷吗 一般情况下你应当承担还款义务。如果经过债权人同意,可以变更贷款人。正常的商业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贷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等环节,仅凭身份信息无法获得贷款。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丈夫是用你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贷款,应该属于网上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你丈夫是冒用你的名义进行贷款,但一般情况下,你可能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第一,由于是网上贷款,虽然你声称你丈夫冒用您信息贷款,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但由于网上贷款提交了你的身份信息甚至手机号、财产状况等私人信息,实际上较难证明实际贷款人不是你。第二,即使实际贷款人是你丈夫,“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规定情形的除外。”从夫妻共同债务角度出发,你也很难证明该笔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确实有冒用您身份信息行为贷款、债权人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可以不承担还款义务。此外,如果经过债权人和你丈夫同意,也可以将贷款人变更为你丈夫,并明确你不用承担还款义务。四、离婚前和丈夫一起签的贷款协议,离婚后我需要还款吗 1、房子是婚前购买应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分割,产权还是你的。2、但婚后所还的贷款即使全部是用你婚后个人收入还的,只要你们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特殊约定,婚后所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应分给她婚后所还房贷的一半。3、房子在婚后增值部分的价款多数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要分给他一半,但也有不同判例。五、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婚需要共同偿还吗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六、婚前有银行贷款,离婚后一方愿意承担,另一方还要还吗 【法律意见】法律规定一方离婚证丢失,双方可以凭对方另一本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示身份证,户口本,申请办理离婚证。如双方结婚证丢失,可有双方出示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方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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