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有哪些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有哪些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52:13刑事辩护1246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有哪些

一、有关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二、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三、关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主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四、有关报复陷害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什么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六)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五、有关报复陷害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包括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六)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六、有关报复陷害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录)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六)报复陷害案(第二百五十四条)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免费法律咨询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12348.net/news/article/1222.html

分享给朋友: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主要有哪些” 的相关文章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处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处罚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有哪些量刑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引用法规[1]《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条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有哪些量刑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三、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有哪些量刑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引用法规[1]《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条四、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有怎样的量刑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引用法规[1]《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条五、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有哪些量刑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高利转贷案件的解释。

高利转贷案件的解释。

一、有关高利转贷案件的相关解释主要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七十五条二、有关高利转贷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主要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七十五条三、有关高利转贷案件相关解释规定主要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七十五条四、有关高利转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七十五条五、有关高利转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什么主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二十六条[高利转贷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一、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二、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三、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相关司法解释主要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四、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五、最高院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二条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引用法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和判刑

走私假币罪的认定和判刑

一、走私假币罪的认定,走私假币罪怎么判 对于走私假币罪怎么判的回答如下 (一)根据刑法151条第1款、第4款规定  第一,犯本罪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参照《解释》第5条规定,具有下列严重情节的,即可在这一量刑幅度内量刑  1、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币计算,下同)5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或者币量500张以上不足5000张的;  2、走私伪造的货币达到5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或者币量50张以上不足500张且具有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的;  3、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或者币量100张以上不足1000张的;  4、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二,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较轻,参照《解释》,主要是指走私伪造货币的总面值500元以上不足5000元、或者币量50张以上不足500张的情况。  第三,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参照《解释》第5条第3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就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5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5000张以上的;  2、走私伪造的货币构成犯罪,并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造成严重后果的;    3、冒充司法、海关、工商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1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张以上的;  4、走私伪造的货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0张以上的;    5、与境外不法分子勾结走私伪造的货币,情节严重的;   6、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走私伪造的货币如属外币,应当按照查获犯罪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同种货币兑换人民币市场的汇价折算。  (二)根据刑法151条第5款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即按自然人犯本罪处罚。    (三)根据刑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应以本罪依照本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四)根据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以走私假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引用法规[1]《解释》 第5条[1]《解释》 第5条[2]《解释》 第157条[3]《解释》 第157条[4]《解释》 第277条二、向走私人购买假币也构成走私假币罪吗 向走私人购买假币不构成走私假币罪,但是构成购买假币罪。购买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引用法规[1]《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三、走私假币罪可以取保吗,取保的条件是怎样的 1、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我国刑法中有关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有关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中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我国刑法中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行为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三、我国法律中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四、法律中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五、我国刑法中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规定定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高法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

最高法关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

一、最高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相关解释规定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八十五条二、最高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解释规定主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八十五条三、最高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的解释规定主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八十五条四、最高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相关解释规定主要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一百八十五条五、最高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引用法规[1]《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条[2]《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