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一、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做司法鉴定需要的手续是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确定鉴定人之后,提交相关的资料进行鉴定。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二、司法鉴定鉴定的项目有哪些,司法鉴定鉴定
1、文书、印章类鉴定;
2、亲子鉴定;
3、法医临床鉴定;
4、法医物证学鉴定;
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6、法医毒物学鉴定;
7、微量物证鉴定。
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三、司法鉴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哪些?
司法鉴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有申请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司法鉴定委托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首先,第一个就是在司法鉴定中用作鉴定的委托书。
2、第二个就是相关的案情文件。
3、第三个就是司法鉴定中所涉及到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第四个就是相关的病历,还有辅助检查的材料。
五、司法鉴定的鉴定项目有哪些?
1、文书、印章类鉴定;
2、亲子鉴定;
3、法医临床鉴定;
4、法医物证学鉴定;
5、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6、法医毒物学鉴定;
7、微量物证鉴定。
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六、监外执行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监外执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的。 对于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是关于人民法院在判处罪犯刑罚的同时,因发现其具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即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并未发现罪犯应当暂予监外执行,而是监狱在对公安机关送交的罪犯进行人监身体检查时,发现其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而拒绝收监。则公安机关应当提请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是否收监执行的决定。对于决定收监的,应当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将罪犯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另外,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由罪犯服刑地的监狱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