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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41:56婚姻家庭755
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一、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生父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子女要承担赡养。

1、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二、在我国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
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三、我国规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
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四、在我国怎么确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
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五、在我国如何认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
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六、有什么规定子女没有尽赡养义务怎样认定

要看子女是否履行了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物质和金钱上的供给,用以保障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生活上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起居、饮食、睡眠、活动、安全、居住条件以及卫生条件、心理状况等诸多方面的策划、安排与照顾,使老年人的生活无现实上的障碍亦无后顾之忧。
精神上慰藉是指与老年人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听取老年人的心声,减轻老年人的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让老年人感受到天伦之乐和生活踏实,保持老年人的愉悦心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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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购买房产,婚后未加女方名字,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婚后未加女方名字,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

一、男方婚前首付,婚后没有女方名字,那贷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 贷款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有离婚打算么?离婚诉讼案件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两个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财产和债务,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而且离婚诉讼涉及证据材料繁多,需要系统梳理,查找相关证据。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他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一方等等。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二、婚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款,但是没有写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首先男方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如果不加名字的话,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女方帮忙还贷,一旦面临房产分割,会对女方协助还贷的部分+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2、如果婚后加了女方名字,那么则属于将部分产权赠送给女方,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婚前男方买房交首付,写的男方名,婚后把女方名字加进去共同还贷款,算夫妻共有吗 一、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可以加女方名字,这属于婚内的赠与行为,房子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二、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四、婚后男方一人付首付买房,一人还贷款,房产写男方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购房若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五、婚前男方父母付房子首付,婚后夫妻还贷款,但是房子是男方一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1、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就该部分进行分割。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六、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银行贷款,婚后加女方姓名,房子离婚后双方共有么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谁的1、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夫妻双方的。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加女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一方支付全款,婚后加女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房产证协议怎么写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内财产协议一般包括以下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