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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子归老婆改名,需要支付多少钱?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49:51婚姻家庭869
夫妻离婚后,房子归老婆改名,需要支付多少钱?

一、夫妻离婚房子归老婆改名多少钱?

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

1、登记费8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元。

二、请问一下关于父母的房产证改儿子名需要多少钱

这要看房子的评估价格,房屋购买的年限是否超过五年,改名属于继承遗产还是遗赠,这些与它的费用都有关系。若是以后不卖的话,建议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儿子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

三、离婚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


1、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四、一般离婚要多少钱?要多少钱?

对于您对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多少钱的疑问,答案是200元,具体以法院的为准,可以查询你们省关于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纳。

引用法规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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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抚养费什么时候支付? 以下就是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的相关回答。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二、什么时候给抚养费,什么时候给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一)原则期限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二)特殊期限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以上是对于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的回答,希望帮到你。【法律条文】:《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三、判决后抚养费给付时间是什么时候 1、是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有抚养费的具体支付等,那么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履行离婚协议的抚养费,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3、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四、抚养费给付时间是该怎么规定的 1、抚养费支付的时间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若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即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五、现在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提前停止给付抚育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六、抚养费应该支付到什么时候 孩子到了18周岁已属于成年人,一般的情况已有自立生存能力,所以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自立能力较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已经开始工作且收入能维持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供给抚养费。有的人不仅要问,18周岁孩子刚刚读大学,读大学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费用怎么办?不要着急,民法典针对抚养费还约定了三种特殊情况的支付。如父母经济条件许可,子女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父母则仍然要负担抚...

如何调查和取证离婚财产,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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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财产如何调查取证,有什么规定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 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二、离婚申请法院财产调查取证的要求是什么 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条件1、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2、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3、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7日。4、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5、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三、婚前存款,离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婚前存款,离婚时的处理婚前存款离婚时仍然归为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你好问一下离婚后财产调查需要当事人去办理吗 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调查财产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法院不会主动调查,除非有一方有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到法院申请保全或查封。...

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一、法律上什么叫第一监护人,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应该由其负责照顾孩子生活、代理其从事民事活动,保管财产等。在有第一监护人的情况下,孩子的其它亲属不能行使监护权。当然,如果父母全部去世,则应由孩子祖父母或者其它亲属担任监护人。二、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哪些人? 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第一顺序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二顺序监护人之间相互协商者承担监护责任。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所谓的第二监护人的这种规定,在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其他近亲属是应该承担起监护义务的。三、第二监护人一般指的是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规定是有很多,监护人一般都会有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两种情况。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说作用是很大的,所以说对于监护人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多去了解的。那么第二监护人一般指的是什么?第二监护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第二十八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1、配偶、父母、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监护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担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之间应有书面的约定没有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只有第一顺位监护人第二顺未监护人。只有第一顺位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适合做监护人,才有第二顺位监护人担任。我们可以看出第二监护人一般指的是除了父母以外的监护人,我们国家对于监护人的认定是有一个顺序的规定的,如果说未成年人的父母身亡了是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顺序来选出第二监护人的,所以说第二监护人同样是很重要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2]《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3]《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婚内析产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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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内析产是怎么办理的 1.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2.需要提供双方的析产登记申请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离婚证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等,双方都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夫妻能否办理婚内析产,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夫妻可以办理婚内析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离婚,修订如何界定离婚析产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四、夫妻的离婚析产是否要婚姻证明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般由双共同申请登记双财产达协议民政部门办理定要及办理房产户手续房产户手续即办理买卖户即按照买卖程序办理周左右间即(二)于离婚房产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需要办理少手续需按照房管局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种见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定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夫妻双离婚彼房屋所占份额进行转移种登记手续按照关规定双免收交易税费析产基本步骤1、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离婚判决书则需办理公证);2、交易办理转绘;3、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需要提交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经公证离婚财产归属协议;院判决离婚提交效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明确房产归属由权利申请登记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房产证(共证包括共证);(三)申请身份证明;五、离婚,规定离婚析产含义是怎样的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能用于分割。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引用法规[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六、婚前财产离婚办理析产 可以的,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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