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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协商将房子归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偿还,可以过户到女方名下吗?

法律咨询网2023-06-26 21:42:22婚姻家庭1609
夫妻离婚,协商将房子归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偿还,可以过户到女方名下吗?

一、夫妻协商离婚,协商房子归女方所有,房子有贷款,主贷人是女方,可以过户到女方名下吗

可以。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二、夫妻双方离婚后,还有共同房产,但是有贷款,过户给女方须要交税吗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

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

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三、没有离婚之前共同贷款,离婚以后贷款买的房屋怎么办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妻有贷款没有房产证离婚怎么办,房子能分到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贷款的,因为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需要用房产证作为抵押物,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购房人只有房子的居住权,没有使用权。因此大家在买房的时候要注意查验房子的房产证,以免影响贷款办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五、婚后购房一套,有购房合同双方共同共有,按揭贷款没有还清,离婚可以分房产吗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配。

2、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维护自身权益。

六、离婚有房贷,双方都不要房子怎么办

1、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双方都不要房子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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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据?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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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就你的问题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为你做出以下回答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三)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四)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五)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六)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七)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八)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九)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二、法院起诉离婚要交哪些材料,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你好,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主要以对孩子的生长有利为原则一般的未满两周岁的孩子由女方抚养满两周岁的孩子夫妻都是有权争取抚养权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需要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三、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就你的问题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为你做出以下回答一)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三)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四)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五)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六)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七)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八)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九)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四、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1、双方婚姻关系及感情破裂的证据;2、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抚养孩子有利条件的证据;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引用法规[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事实收养的收养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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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实收养的收养人条件是怎样的 1、事实收养要满足的条件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形成了事实的抚养、教育关系,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认知;3没有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引用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二、收养的条件是什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1、年满30周岁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2、无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无子女者,才能通过收养途径来收养子女。收养人无子女,主要是指夫妇一方或双方无生育能力而没有子女、或者婚后无意生育子女以及单身无子女者。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是由收养的目的所决定的。这种能力包括抚育被收养人的家庭有较好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等,以确保养父母能很好地履行抚养和管教养子女的职责。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养父母身体健康也是建立良好收养关系的一个基本条件。收养子女的养父母,必须是不存在精神和智力障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不患有不利于收养的各类传染病。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对养子女进行抚育,是已婚夫妇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只有经夫妻双方同意,收养才能成立。如果允许夫妻单方收养,不仅对子女成长不利,也会影响夫妻和睦。我国法律不承认单方收养。6、收养人必须为自愿收养收养必须是收养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他们受到欺诈、胁迫或他人乘其危难迫使其作出收养意思表示并为收养行为的,可以被依法宣告收养无效。7、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三、收养人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四、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人未领认的,被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四、收养人应该满足怎样的收养登记条件 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即收养人不论是有配偶者,还是无配偶者,必须无自己名义下的子女(包括亲生的子女、养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无子女,并非指不能生育者。如果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育,要求收养子女的,只要具备相应条件,也可以收养子女;当然,如果子女均已死亡的,也可以收养。2、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和教育诸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必要的条件。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由于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哪些疾病不准收养子女,还有待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对有严重传染病或精神病的人禁止其收养子女。4、年满30周岁。这是取得收养人资格的最低法定年龄,不满30周岁的公民一般不得收养子女。若收养人为夫妻的,须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5、有配偶者作为收养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人(包括共同收养的夫妻)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五、收养人具备哪些条件和条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听律网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

婚姻中的彩礼钱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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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花了十几万,婚后不合,彩礼钱还能要回吗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4、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6、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需要返还。二、离婚时彩礼能要回来吗,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您好!关于“离婚时彩礼能要回来吗,彩礼钱能要回来吗”的回复如下具体看情况的,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三、没结婚但是有孩子还需要退彩礼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没有结婚但是有孩子的应该要退还彩礼,以为法律规定没有结婚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对于该非婚生子女,如果双方不能共同抚养,那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四、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有没有证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彩礼返还的条件为①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的;②双方虽然领取结婚证但是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③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因此,只有在满足以上任一项条件的时候才会产生返还彩礼。而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给付彩礼的话,要具体看给付的方式和,如是房产的话,可以到开发商处调取购买记录及流水等相关信息;如是存款的话,可以到银行调取流水;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一方给付了彩礼,而另一方也不承认的话,彩礼一般很难要回。五、彩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彩礼钱还要还吗 彩礼不是共同财产,假如离婚,是需要按比例退给男方的。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1.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2. 一方因身体...

抚恤金是否可以代位继承?抚恤费是否可以代代继承?

抚恤金是否可以代位继承?抚恤费是否可以代代继承?

一、抚恤金可以代位继承吗,抚恤金可以代位继承吗知识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对于你的可以代位继承抚恤金吗这个问题,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因为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继承只是针对遗产的特定概念,所以代位继承同样不适用于抚恤金,也就是说,抚恤金不存在代位继承的说法。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本身属于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的话,也是可以与其他近亲属一起主张分割抚恤金的。二、个人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死亡抚恤金一般是在公民去世之后,给予死亡公民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一种生活补助费。由于这发生在公民去世之后,因此不能按照遗产来对待。既然不属于遗产范围之内,那么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所以,公民去世之后的死亡抚恤金,就是不可以继承的。三、公职人员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一、抚恤金的种类有哪些(一)抚恤金的种类“抚恤金”应当是指国家或组织给上述人员的家属支付的钱款。在我国现行制度下,因支付抚恤金的主体不同,有国家支付和组织支付之分,国家支付即国家财政支付,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享受的抚恤金就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组织支付因不同组织的经济性质差异又可分很多种类,如国有企业职工的抚恤金、民营企业职工的抚恤金等。(二)抚恤金的发放不同的抚恤金,不仅表现在资金来源不同,而且也表现在支付方式上的不同,后者恰恰是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充分予以重视的。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一次抚恤金由其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发给家属的顺序是1、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2、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3、既有父母又有配偶的,由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量不通的,政府将抚恤金一分为二,一半发给父母,一半发给配偶;4、没有父母、配偶的,按下列顺序发给其他亲属子女;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岁的弟妹;抚养工作人员长大的其他亲属。无上述亲属的,不发。二、抚恤金可以继承吗(一)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一般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一次抚恤金由其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发放,发给家属的顺序不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也包括共有财产中应属于公民所有的财产。盗窃、诈骗等犯罪所得当得不属于遗产。(二)抚恤金不能继承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的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是给生者的,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此可见,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以上是关于“抚恤金的种类有哪些”以及“抚恤金可以继承吗”等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代理。延伸阅读一、遗产继承有哪些方式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一、遗嘱信托有什么功能透过遗嘱信托,由受托人确实依照遗嘱人的意愿分配遗产,并得为照顾特定人而做财产规划,不但有立遗嘱防止纷争的优点,并因结合了信托的规划方式,而使该遗产及继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遗嘱信托具有以下功能1、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