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规避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一、如何有效降低假离婚的法律风险
离了就是离了,无所谓真假!想以虚假离婚唯由撤销离婚证,没门!当人失去了法律救济后,想不发疯都难!所以,莫拿离婚当儿戏,人财两空闹命案。如果确实需要假离婚的,建议签订书面的协议,并明确以下四方面
一、假离婚的性质和目的。如双方签订该离婚协议,并非为了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而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
二、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为了本次离婚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和抚养权方面的约定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离婚后取得财产的权属。如双方是为了购置房子而假离婚的,有必要约定将来购置房子的权属,也有必要针对假离婚期间收入的归属等事项。
四、一方离婚后不复婚的法律责任。有些人假离婚,除了是骗财之外,还有可能是为了快速离婚,然后与小三共同生活。因此,有必要对该风险进行一定的防范。然而,由于婚姻是自由的,如直接约定一方离婚后不复婚的法律责任,必然会被认定无效。为此,需要较为巧妙地对该方面进行约定。如就购买某房产办理完贷款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一方不愿意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或结婚的,视为放弃抚养权和放弃70%的夫妻共同财产等等。当然,如何离婚一方死活不同意复婚,那只能说明该段婚姻缘分已尽,所谓好聚好散,多争取一份利益,才是对自己和孩子的最大负责,切勿义气用事,杀了对方,坑了自己,苦了孩子
二、家暴怎样的程度可以申请离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家暴达到以下的程度可以申请离婚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主观故意,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即可认定为家庭暴力。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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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反家庭暴力法》 第一条
[2]《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1]《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第七条
三、夫妻一方隐瞒财产,离婚时怎样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四、家暴能不能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家暴是可以作为证据进行诉讼离婚的,家暴行为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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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五、法律规定办理复婚有什么条件,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法律规定办理复婚的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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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