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养合同模板集合9篇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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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8-31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电脑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的合同。

  乙方须确保甲方现有电脑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1.《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的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2.合同设备或设备

  2.1.《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或配件。

  2.2. 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服务。

  3.故障设备

  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____am-____pm(北京时间),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6.标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系统升级及更新咨询;

  2. 定期检测及保养;

  3. 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

  4. 数据迁移及恢复;

  5. 病毒检测及清除;

  6. 操作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7. 系统设备更换时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与调试;

  8. 网络硬件设备的检测;

  9. 系统连接检查;

  10. 接通internet网的调试;

  11. 设备移机;

  12. 打印机等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 定期上门维护

  乙方对甲方的电脑系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包括系统优化、硬盘整理杀病毒及机箱内灰尘清除等工作。

  2. 随机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 现场服务

  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3x、win9x、winnt、winXX、winxp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如果乙方指定的转包商承诺遵守本条款,乙方可向该转包商透露机密内容。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维护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维护费人民币:____元/月(人民币____元/月),合计____元/年(人民币____元/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端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电脑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的合同。??

  乙方须确保甲方现有电脑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1.《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的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2.合同设备或设备

  2.1 《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或配件。

  2.2 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服务。

  3.故障设备

  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____am-____pm(北京时间),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6.标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系统升级及更新咨询;?????

  2.定期检测及保养;???????

  3.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

  4.数据迁移及恢复;??????

  5.病毒检测及清除;??????

  6.操作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7.系统设备更换时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与调试;?

  8.网络硬件设备的检测;??

  9.系统连接检查;

  10.接通internet网的调试;

  11.设备移机;

  12.打印机等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

  第二条 维护方式

  1.定期上门维护

  乙方对甲方的电脑系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包括系统优化、硬盘整理杀病毒及机箱内灰尘清除等工作。

  2. 随机故障处理

  2.1 电话支持

  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 现场服务

  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第三条 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3x、win9x、winnt、winxx、winxp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 保密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如果乙方指定的转包商承诺遵守本条款,乙方可向该转包商透露机密内容。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维护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维护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合计___________元/年(人民币______元/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 仲裁和法律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端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商务酒店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大庄分公司

  甲方现正式委托乙方承担 大连甘井子区阳光商务酒店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协议:

  一、 保养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虹港路101号

  二、 维保造价及付款方式:

  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全年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保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a) 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税金、劳保及补贴。

  b) 消防系统维护费。

  c) 乙方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交纳各种税项及行业管理费等(不包括日后政府改变所发生之相关费用)。

  d) 乙方的管理费及利润。

  e) 乙方工作人员的培训费、会议费及交通费等。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乙方维保总价的问题付清剩余的50%。

  三、保养范围:酒店内消防系统的维护及保养:

  1. 消防主系统: a.消防自动报警系统;b.消防栓系统;c.喷洒系统。

  2. 受消防报警联动控制的系统:a.防排烟系统;b. .消防栓系统;c. 喷洒系统.

  以上消防主系统之维保工作,由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至现场各未端控制或监视模块,但不含未端模块内干接点以后之非消防其它专业设备。

  3. 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2名(消防电技工1人、消防水技工1人)

  根据甲方所提供之相关工作指引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日常维护工作,并须提供技术人员,做每年2次消防联动测试工作。

  四、 保养起止时间:

  从 20xx 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五、各项具体维护及保养工作包括

  (一)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1.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维护;

  2. 主机报警功能测试;

  3. 主机联网功能测试;

  4. 显示器点对点报警动作测试;

  5. 检测及调整消防电源电压、蓄电池容量、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6. 主机与图文终端接收事件界面模块检测;

  7. 各主机试灯及消音按钮维护测试;

  8. 主机与消防中文图文终端系统及打印功能点对点测试;

  9. 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厂家软件免费升级;

  10. 报警及图文软件、硬件測试及维护;

  11. 报警主机对打印机各功能测试及更换打印机色带(打印机色带由甲方提供);

  12. 主机及联动柜内除尘;

  13. 各楼层报警复示盘报警点灯测试;

  14. 复示盘除尘测试。

  (二)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维护及测试

  1. 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对监视模块及控制模块讯号测试;

  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及、防、排烟风机、广播、电梯、等相关设备联动模块联动自动功能测试;

  3. 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联动介面动作测试(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之监视/控制模块动作测试及在消防中控室联动柜进行手动或使用主机远程强迫输出控制测试);

  4. 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水泵联动介面动作测试(分段闸阀、警铃、手碎按钮及水泵联动);

  5. 喷淋系统及水泵联动界面动作(喷淋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闸阀、监视模块及相关水泵联动);

  6. 消防广播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消防联动柜与广播系统对应楼层分层广播联动测试);

  7. 强切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非消防电源联动测试);

  8. 卷帘门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区域卷帘门模块联动测试);

  9. 消防中控室消防联动柜测试维修(联动柜内每季度检查指示灯、电流/电压、内部控制线路、联动介面等功能测试及联动柜内除尘工作);

  10. 全年100%烟感、温感报警探测器报警动作测试(全年共分两次各进行50%探头测试);

  11. 消防电话系统测试维修。

  (三) 消防水泵维护及测试:

  1. 控制柜线路及指示灯等相关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工作;

  2. 消防栓、喷淋水泵中控室至现场远程起动维护测试;

  3. 消防联动柜手动、自动联动功能(中控室消防联动设备及现场设备);

  4. 消防水系统(包括:喷淋系统、消防 拴系统、水幕系统)压力检查、末端放水装置、水力警钟、压力开关、信号蝶阀等功能测试维修,参见工作指引进行测试维修工作;

  5.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期手动盘车检查,定期打黄油;

  6.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时检查及记录水压。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乙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进行有关的维修保养时,甲方可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共同进行。

  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如需在高空工作,甲方需提供高空工作台或脚手架等设备。

  4. 在消防大队检查、消防检测站检测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之文件。

  5. 在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提供乙方一间设有电源及照明之房间,用于维修/测试、存放备件及工具之用,电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所维保的甲方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消防部门之技术规范要求,并每年依据消

  防法规要求,会同消防检测部门完成相关之检测工作,消防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日常对消防部门沟通工作。

  3. 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日夜紧急电召维修服务,维保人员在晚间以及节假日接到甲方通知

  后,应在12小时内到位,若出现紧急情况,则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在最短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半小时内未到达(恶劣天气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则扣除当月保养费总额1%-3%。

  4. 每年定期对所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每季度乙方提交相关技术报告给甲方。

  5. 消防部门检查时如提出维保单位资质等有关问题,乙方需向消防部门作出合理的、消防部门认同的解释。

  6. 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中因疏忽而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包括因此造成的损失。

  7. 乙方工作人员之保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自行负责其员工的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在日常维保工作中所发生之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

  8.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自动报警线路故障,乙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工程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该线路故障修复工作,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线路故障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如因第三者造成的线路故障,乙方之维修工作为有偿服务,按市场价格收取合理之维修费用,甲方需协助乙方向第三者收取相关之费用。

  9.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损坏,乙方须提供书面报告及报价与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再实施更换,更换后由甲方签字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更换之设备将获12个月质量保修期,并负责后续之免费调试工作。

  10. 若遇甲方区域需修改图文软件工作,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并更改探头数量在10个以内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另外,若租户或小业主因装修、改造需增加设备或修改软件工作,则乙方为有偿服务。

  11. 乙方应负责每季度对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及指示灯等相关设施进行功能测试及柜内除尘工作,如在日常维保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会同甲方工程人员及时修复所存在的问题,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在维保期内若遇探头灵敏度降低,乙方应负责日常清理光电烟温复合探头内尘土,提高探头灵敏度。如遇必须清洗之探头,乙方会及时通知甲方,待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将需清洗探头交给专业清洗厂家清洗,并提供备用探头于甲方替换需清洗的探头,数量不超过10个。探头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付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乙方当月维保合同的3%直至100%,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工作技能未能达到维保工作之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保人员。

  七、 仲裁、起诉:

  1. 的法院起诉。

  2.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或累计 1 个月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满如欲续签,保养费用由双方另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甲方:大连市甘井子区都市阳光 乙方: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酒店 大庄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1996年第30号令颁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代 表:

  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的太阳能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以及用水点实施保养服务。保养内容如下:

  更换太阳能管道,电磁阀,水泵,配件等,

  对室外保温进行更换或防护处理;

  清理集热器及水箱中水垢,更换集热器密封件,整理维修集热器漏水位置;

  维修安装水处理器、排气阀、安全阀,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对集热器设备进行加固‘

  对老化电线与线路进行维修更换;

  更坏损坏设备;

  处理用户使用热水不当问题

  二、 服务期限

  自 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为期一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2、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所要进行的维修保养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时间:

  本合同三方当事人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管 理 处(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三方就 海富花园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深南东路1021号 ;物业类型: 住宅 ;

  占地面积: 7072 平方米;建筑面积: 78908 平方米;

  其中住宅: 78020 平方米;商 场: 无 平方米;

  写 字 楼: 无 平方米;地下 室: 900 平方米。

  其它须说明情况: 无 。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约定

  1、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定义为准。

  2、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开元国际《设备管理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 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Q/KYGJ60001~60031-20xx《房屋设备保养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4、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 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第四条 甲方、丙方权利、义务

  1、 除合同第二条已明确委托乙方负责的工作外,其它工作均由丙方负责。

  2、 甲方及丙方有根据开元国际企业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开元国际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 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4、 甲方有审核、批准乙方分包特殊分项的权利。

  5、 丙方有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梯子、台钻、冲击钻等大型工具的义务。

  6、 丙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7、 丙方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8、 乙方维修养护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丙方支付费用,则丙方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9、 合同没有明确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均由丙方承担 。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维修养护内容,合同以外的服务内容丙方可以采取口头委托,乙方应及时完成,经甲方审核后由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将部分特殊分项分包的权利

  3、 乙方有提供不低于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服务的义务。

  4、 乙方有要求甲方、丙方作适当、必要配合的权利。

  5、 乙方有权要求丙方管理处按期付款

  6、 乙方有就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义务。

  7、 乙方有监督、检查丙方负责的本合同委托服务范围外的维修保养工作质量的权利。

  第六条 质量安全要求

  1、 乙方服务质量符合开元国际企业标准,接受开元国际楼检评分,评分(服务范围内的得分率)应达到 95 分以上,少一分扣减1%的月维修保养费。

  2、 乙方服务质量满足市优、省优、国优考评要求。

  3、 乙方必须保证维修保养(第三条规定的)工作期间乙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费用

  1、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按甲乙丙三方核定的设备维修、养护单价逐项计费。

  2、 按月支付,每月合计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叁拾伍元整(¥48935.00) 。(详见《委托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范围一览表》)。

  3、 乙方在维修养护工作中所耗用的辅材(不构成设备实体的材料。如清洗用的汽油、棉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支付。

  4、 维修养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一次维修配件价格合计低于150元的,由乙方支付,高于150元的,由丙方支付。

  5、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调整须另行签定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服务质量未达标或引起业主投诉,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投诉问题严重程度扣减乙

  方1-10%月服务费(扣减标准由甲方核定)。

  2、 因丙方负责范围内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由丙方负责。

  3、 如因甲方配合不利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合同名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合同分送单位: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电动起重机检查、维护、保养、修理项目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

  1.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129台电动单、双梁式起重机(含电动葫芦及启闭机、抓斗吊,不含移动式起重机)的正常检查、维护、保养、修理工作。

  2.本合同指的修理指的是小型修理,不包含起重机的大型修理、改造等项目。起重机的大型修理另签合同。

  二、服务内容和标准

  1.乙方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桥式起重机检修技术规范》、《桥式起重机的计划检修与维护保养》,《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起重机设计规范》、《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按照*有限公司桥式起重机维护保养检查卡(详见技术协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全公司起重机械的各项性能指标保持在标准范围内,并保证正常生产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人在本厂驻守并进行起重机的日常例行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使起重机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本公司检修要求,并及时参与起重机事故应急处理,保证发标方安全。。

  3.乙方负责按照发包方要求年检消缺(严格执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并保证甲方全公司起重机械全部通过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4.按照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维保公司对起重机要做好每日、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按照起重机使用的时间和设备情况对部件及时提出维修或更换,若不及时提出导致的事故,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每半年度应对全厂所有的起重机电机测一次绝缘,并做好记录备查。

  5.乙方只负责正常维护、保养、维修、对于我公司内起重机械更换零配件、材料费(100元以上)另计,且由甲方承担,但零配件及材料的更换需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方能施工,当乙方提供材料时,按当前市场销售价九折向甲方提供配件并按时送货上门,更换的材料保质期为一年,一年之内非人为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维护保养起重机所需的检修架子由发包方承担。

  6.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中的具体承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就甲方车辆的维护和维修事宜,达成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进口车及国产轿车在乙方维修,所有换件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维修,保证甲方车辆行驶安全。

  二、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部所换件,必须交还甲方,以便察看。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后,发生损坏件(指换件部位)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发动机三保作业,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或二万公里。

  五、车身挖补做漆,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六、甲方车辆修好后,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出具发票及清单作为结帐的依据,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七、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八、结算方式: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九、市内急救免收费,市外急救收取里程费及路桥费。

  十、乙方免收管理费并执行检测免费,实行24小时全天侯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十一、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

  十二、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11月13日至20xx年5月12日,暂定半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从签章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

  电 话:

  手 机:

  乙方代表:

  电 话:

  手 机: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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