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湾海难救助体系形成 可实现五十海里内快速救助
经过一年的紧张施工建设,交通部北海救助局大连救助基地于05年2月1日挂牌并正式投入值班待命。大连救助基地的建成并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国北方海域由5个救助基地、8艘海上动态救助船舶和3架救助飞机组成的海陆...
海难救助双方的义务
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按海商法规定有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对被救助方负有下列义务:(一)以应有的谨慎进行救助;(二)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三)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
海难救助成立要件之救助必须取得效果
“无效果、无报酬”,在海难救助中是一条古老而著名的原则,早在《1910年国际海难救助公约》中就已经确立其地位。即请求救助报酬应该以船舶或货物的全部或部分获救为前提条件。这一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救助立法所...
共同海损与理算规则
一、共同海损与理算的原则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03条规定,在进行共同海损理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是:(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据以进行理算的理算规则时,则按该理算规则理算。(2)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时,则适用我国...
减少或取消救助款项的救助行为
(1)由于救助方的过失致使救助作业成为必要或更加困难的;(2)救助方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救助人命如何获得报酬
共同海损案件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一提起诉讼。共同海损,指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
海难救助费用纠纷案的管辖
一、专属管辖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二、地域管辖因海难救助...
共同海损货物全部被抛入海中需要承担部分损失吗
需要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概念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及支付的特殊费用。单独海损的概念:与共同海损相对应,并非...
不能列入海损的财物有哪些
海损可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①按损失形态可分为物质损失和费用损失。物质损失是船舶或货物遇险后本身的灭失或损坏;费用损失是船舶或货物遇险后引起的在费用开支上的损失,如救助费、拖航费,船舶损坏后修理期间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