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住院一年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2020-07-18   |   145人看过

受伤住院一年多,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章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如果严格按法律字面意思,原告的确过了诉讼时效,但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权利人有条件行使权利而不行使。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前,一直处于治疗状态,损失也一直处于增加状态,向对方行使权利的具体数额也就无从确定,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这种情况,权利人不是不行使权利,而是不具备行使权利的全部条件。所以,对“受伤之日”应作扩大解释,诉讼时效应从治疗终结即出院之日开始计算,这样也可以避免由于损失尚未确定原告便急于诉讼导致的多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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