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买假离婚判决书与他人结婚构成犯重婚罪

  2020-07-17   |   149人看过

女子请父亲帮忙办离婚

1995年,25岁的长寿女子周-荷在打工时,认识了涪陵小伙子万-健。相识一段时日后,两人均对对方表示满意,便住在了一起。次年6月,周-荷生下一个女儿。直到2000年3月,女儿3岁左右,两人才登记结婚。

女儿出生后,周-荷的婚姻生活过得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万-健重男轻女,我经常挨打受气……”据周-荷称,为了女儿,她一直忍着。

后来,万-健和周-荷去了厦门打工,孩子由父母帮忙抚养。周-荷透露,外出打工时,他们时常为琐事争吵,万-健还时常动手打她。

2008年,伤心的周-荷回到长寿,向父亲倾诉了自己所受的委屈。同时,周-荷提出要和万-健离婚,并请父亲周-乾帮忙办理离婚手续。

600元买来1份离婚判决书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为给周-荷办离婚手续,周-乾专门前往涪陵,准备去涪陵法院告女婿万-健。然而,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办理,便在涪陵南门山车站四处转悠,在与人交谈时,说起帮女儿办离婚,却苦于找不到门路。

这时,一个“好心”男子站出来对他称,600元可以帮他办理。于是,周-乾当场便给了对方600元。过了两三个月,周-乾收到一份复印的法院离婚判决书,内容是准许周-荷与万-健离婚。

回家后,周-乾将办理离婚的经过告诉了女儿,还将这份拿钱买来的判决书给了她。

男子回家发现

妻子另嫁报案

“周-荷打电话说我们离婚后,我就再没联系上她。”万-健称,今年回家后,他发现老婆真和另外一个男子一起生活。而且,今年7月,当他去岳父家接女儿时,遭到岳父反对,还口口声声说他们已经离婚。

随即,万-健去了法院和民政局查询,发现周-荷并未与他办理离婚手续。气愤的万-健去了派出所报案,称周-荷有重婚行为。当民警上门调查时,周-乾才知问题严重,并立即打电话联系已经外出打工的女儿。

8月初,周-荷回到长寿,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说出了她与万-健没有离婚,又和另一男子结婚的事实。

女子犯重婚罪被判拘役

办案检察官透露,经查明,周-荷拿到这份购买来的离婚判决书后,经人介绍,与一名姓李的男子谈起恋爱。后来,周、李二人还去了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9月上旬,长寿区检察院以周-荷涉嫌犯重婚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开庭时,鉴于周-荷的认罪态度以及自首等情节,公诉人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周-荷提出了从宽的量刑建议。

近日,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周-荷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持虚假的民事判决书非法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周-荷案发后主动到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以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文中人物系化名)

相关知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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