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2020-07-17   |   221人看过

一、什么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不宜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我国的婚姻状态是分为了三种的,包括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其中有上述四种情况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而要是当事人受到胁迫结婚的话,那么就属于可撤销婚姻。希望本文可以让您对无效婚姻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如果在细节方面不清楚的可以登陆律聊网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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