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20-06-24   |   170人看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本着“风险防范工作为先,经济补偿措施到位”的原则,用创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网络、严谨的管理措施、高效的理赔机制,努力做好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为学校和师生争取最大的利益保障,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安全事故风险,为教育安全工作排忧解难,保障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全市校方责任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网络,明确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协调保险公司、保险经纪机构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及时防范风险、化解矛盾,有效转移风险,确保投保学校风险转移达到100%。

(三)结合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使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率明显下降,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市教育局成立烟台市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校险办),设在烟台市教学仪器站。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市校险办主要职责:拟定全市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校方责任保险业务的宣传、发动、培训及投保、理赔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等工作;定期编发校方责任保险情况通报,逐步建立并完善校方责任险预警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及学校实施安全保障方案;监督、防范和纠正风险转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做好与各县市区及学校、保险经纪机构及保险公司和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按照省有关要求,确定**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为教育风险管理顾问,承办全市校方责任保险的市场运作。其主要职责:对保险公司主要是保险方案的设计、代收保费、办理相关手续等。对学校主要是提供从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转移到灾后防损、索赔等全方位、全过程、专家式的服务,可以免除教育部门及学校的后顾之忧,而且能使学校获得合理、充分的保险保障。

省统一确定的**洋财险、**财险和**财险三家保险公司也作为我市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公司,每县市区可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本地学校投保公司。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实施范围、保险期限及保险责任。

参保范围:本市范围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中师)的在册学生。同时,鼓励支持市属高等院校和各类幼儿园参加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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