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就不可以再履行了吗

  2020-07-07   |   228人看过

一、合同终止就不可以再履行了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终止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会终止,合同就不需要再履行的,不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有后合同义务的,应该遵守相应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

3、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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