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订购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0-07-06   |   239人看过

承揽合同与订购合同有什么区别

订购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用自己的技术、设备、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订购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1、订购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2、订购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

3、订购合同的买受人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和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一般来说,订购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前,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一般形成于合同订立之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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