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
人民法院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第11项规定等为法律依据。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主要内容: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50米至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附带内容:
申请人申请并经审查确有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附带解决以下事项:
1、申请人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或者生活确有困难的,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的生活费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教育费等;
2、责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而接受治疗的支出费用、适当的心理治疗费及其它必要的费用。
被申请人的暴力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留待审理后通过判决解决。
涉及法律法规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