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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条件,并以中级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县级)人社部门备案并提出预支补贴申请,受理部门经审核后下达培训计划,可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企业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培训期满后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县级)人社部门提出后续补贴申领,受理部门审核后,拨付后续补贴。
符合企业新型学徒培训条件,以技师、高级技师为培养目标的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县级)人社部门备案并提出预支补贴申请,受理部门报送省级人社部门备案后,列入当地培训计划,可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企业按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培训期满后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县级)人社部门提出后续补贴申领,受理部门审核后,拨付后续补贴。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1、培训备案:
(1)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申报书;
(2)培训学徒名册;
(3)培训补贴申领表;
(4)学徒培训方案;
(5)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6)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7)信用承诺书;
(8)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2、后续补贴申领:
(1)培训补贴申领表;
(2)后续补贴申领明细表;
(3)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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