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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内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且费率符合规定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奖补和风险补偿。
适用范围:省内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方式:每年度发布奖补资金申报通知,各市县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省级机构向省财政厅申请。各级财政部门按程序组织开展审核,并按规定拨付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处室:金融处
经办单位:各级财政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1)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年检合格证明;
(3)融资担保、再担保业务明细表;
(4)与业务相关联的保证合同、收费发票、借款借据等。
小微企业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15%,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8%。仍达不到上述条件的,按吸纳就业人员数量,每人10万额度申请。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方式: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或者通过富民创业贷网站、手机app等申请。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责任处室: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经办单位:各级人社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吸纳就业人员数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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