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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上并没有“出轨”这个法律概念。相近的概念有“重婚”、“与他人同居”。
如果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搜集证据诉讼离婚。
并且,家暴也是法定的离婚事由。
因此,不管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还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只要符合其中一项,诉讼离婚基本一次就可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基于上述情形,离婚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对于有配偶还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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