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动产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夫妻离婚,不动产分割,也就是房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共同买房
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4、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的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5、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夫妻离婚,不动产分割主要还是看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来确定不动产性质,再结合实际进行分割。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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