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赔偿是什么意思?

  2021-04-02   |   18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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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赔偿是指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无责任赔偿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更大程度的保障了投保人的权益,无责任赔偿最常见的提现是在车险的交强险中,这也就体现了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性质为国家法律强制规定购买,也就是说必须要购买,不购买不能上路,还要从被行政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强险条例,交强险条款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此均有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也就是说,机动车的交强险是必须要投保的。

“交强险”分为“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但都是有限额的。

“有责赔付”就是说,你在事故中有责任,不论责任的大小,都是要在“交强险”“有责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无责赔付”就是说,你在事故中没有责任,那就在“无责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此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有责赔付”限额为伤残死亡赔偿金110000元、医疗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赔付”限额为伤残死亡赔偿金11000元、医疗费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注意:这些赔偿是保险公司赔付的!

相信很多车主都会很纳闷,为什么一个在事故中完全没有责任的车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著名法学家杨立新教授认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过错推定责任为主,过错责任原则为辅的二元归责原则体系。

在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相互之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与机动车之间财产损害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责任,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对人的关怀,体现对弱势一方的保护,对机动车一方实行过错推定,以大大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便其更容易得到赔偿。

过错推定原则并不是新原则,而是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确定的归责原则,使用期间是1992年至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前。2004前增加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但2007年修订时,又回归到了这种二元归责体系。

给机动车一方增加百分之十的责任,这不是不问过错的无过错责任,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采用了“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是在机动车致害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中,机动车作为强者,在机动性能和回避能力皆优的情况下多承担赔偿责任,从而实现对弱者的特殊保护原则。

关于该项内容,杨立新教授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一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要机动车一方自己举证。

机动车一方主张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由自己承担举证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才能够确定其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适用这一规定。

二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标准,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仍然不可避免造成损害的。

三是,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所谓不超过百分之十,就是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或者在百分之十以下承担赔偿责任。

(1)不能理解为绝对就是百分之十,可以在百分之十以下确定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空间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形,主要是根据受到损害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的,一般承担百分之五的责任;具有普通过失的,承担百分之六或百分之七的责任;仅仅是一般过失的,承担百分之八或百分之九;完全没有过错的,承担百分之十的责任。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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