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私自签下借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导读:有粉丝在听律小程序上咨询自己私自签下借贷合同,合同有没有法律效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即有效。与私下不私下没有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私自签下借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服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