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应当标明哪些内容

  2020-07-19   |   50人看过

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号应当标明哪些内容

(一)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其中“ZL"表示“专利”,第一、二位数字表示提交专利申请的年代,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类别,第四位以后为流水号和计算机校验位。

除上述内容之外,标注者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应当注意的是,在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应当采用中文注明该产品系依照专利方法所获得的产品。

相关知识:专利权一般的特点是什么

(1)独占性。又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排他性的独占权利。

(2)地域性。是指依照一国的专利法所取得专利,只能在该国地域范围内有效,超出该国地域范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时间性。是指专利的法定有效期限。专利权人只能在该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该期限届满,专利权及丧失效力,该项技术即成为人类社会的共有财富,任何人都可以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或者说,著作权是通过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达到保护作品思想内容的目的,思想、事实、方法等不是著作权保护的直接标的。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 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正因为如此,专利说明书作为一件文字作品,其表达形式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其中所载明的技术内容如果符合专利申请的条件并经审批授权,则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不问其思想内容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类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对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就需要做详细的了解,才能更好的进行专利的申请。每一项专利都有唯一的专利号,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这对于发明人来说就比较关键了,否则容易出现不利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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