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转让要求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2020-07-19   |   54人看过

商标转让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提交受让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

4、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受让人填写),共有商标转让的委托书由受让方代表人出具。

注册商标转让要求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国家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一并转让”的目的是为了不引起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只转让相同和近似商标中的一部分,则会形成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相同和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相同和近似商标的局面,这就丧失了商标区别不同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的作用,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认,造成市场混乱。当然,如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不相同、也不近似,则不属“一并转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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