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申请人,在我国律师制度不够健全时,我国国内商标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转制。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当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填写是否如实准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符合手续则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转递。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内容进行复核汇总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转递。在习惯上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第一级核转机关;省局为第二级核转机关。商标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也由核转机关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