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载文章侵犯著作权吗,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转载

  2020-07-19   |   91人看过

网上转载文章侵犯著作权吗,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转载

著作权,在过去是叫版权的,因为当初主要就是针对出版物的。现在有了网络文章,电子作品等,所以又叫著作权了,著作权最初的含义就是复制权。没有著作权的都可自由转载,因为著作权有一个特征,就是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没有独创性的作品无法构成著作权,所以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这些是无法形成著作权的,想转载问题不大。

对于转载,著作权法中第三十三条提到: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那么,什么样的文章可以转载呢,下面几点大家可以参考

1.一类媒体报道;《著作权法》第5条所指的时事新闻,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转载时事新闻可不付报酬。

2.有标明可转载的文章;不过这类的可能有些条件,如我这个,就欢迎转载,但是要保留链接与出处,否则不得转载,有这样说明的,转载的时候,就要保留出处,保留链接与出处后,就可以随意转载。这样的有很多,有的没有条件,可以随意转载。

3,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由于这个不在著作权内,大家想转载关系不大。

4,超出著作权保护期限的文章,因为著作权自表之后,只有50年的保护期限,超期之后,可以随意转载,

5,无独创性的内容,比如一些公益文章,一些笑话,这些大家都知道,不是谁独创的,形成不了著作权,你想转载就转载吧。

当然,现在有的人,过度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自己说过的话,别人不能说,就有点过了,因为有汉字只有这么多,象吃饭,睡觉之类的词,你用了,别人的文章中也用,根本就不存在转载。如有的明星诉自媒体的事,就有点过了,毕竟明星可能演过皇帝,但现实中不是皇帝,况且皇帝虽然有避讳的说法,但是不是随便一个字就可以避讳的。

著作权要保护,必须保护起来,才能有更多的人创作出更好的作品,但是也不要过度,那样反倒不利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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